“如果你覺得我執法有問題,你完全可以向我的上級領導部門去投訴。”
“如果你對這個結果不認可,你也可以提起行政複議,或者直接去法院起訴維權。”
“這都是你的自由,也是你的權利。”
“但是在此之前,我要向你下達一個處罰決定!”
王瑞鑫板著臉,毫不留情,直接道
“因你謊報警情,擾亂公共秩序,浪費警力資源,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之規定,對你處以五日拘留以及罰款三百元的處罰。”
羅燕妮報假警的事兒,說大可大,說小可小。
一句“我兒子被人打死了”折騰得派出所非常緊張,還出動了十幾個警察,搞得人心惶惶。
但畢竟也確實是關心則亂,倒也情有可原。
原本吧,王瑞鑫多少也能理解她,所以並不打算上綱上線地處罰她。
可架不住羅燕妮這娘們兒給臉不要臉啊。
在這邊一個勁兒地胡攪蠻纏,蹬鼻子上臉。
甚至還張嘴閉嘴什麼執法不公正,收黑錢之類的。
那王瑞鑫也是有情緒的啊。
她都這樣了,王瑞鑫也不可能還設身處地為她著想。
自然就公事公辦唄。
行政處罰,直接下達!
可以說傷害性不大,侮辱性極強。
反正羅燕妮聽到這話的時候,直接就氣炸了。
“什麼?”
“你這個警察你不抓凶手,你抓我這個受害人?”
“還有王法嗎,還有法律嗎!”
“大家都瞧一瞧看一看了啊,現在的警察,一個個的都是這樣的,偏袒男的,包庇凶手!”
“大家都拍下來,幫忙曝光到網上,讓這位‘秉公執法’的警察同誌好好地出出名。”
羅燕妮氣得大喊。
企圖以輿論裹挾司法,讓王瑞鑫有所顧忌。
隻可惜,她太高估自己,也太低估警察了。
王瑞鑫掃了一眼道“各位父老鄉親,我們警察執法接受民眾監督,大家完全可以將拍下的照片視頻發到網上。”
“這都沒關係的。”
“但是我要提醒各位,發布可以,擴散也行,但要保證客觀真實,不要斷章取義,散布謠言,否則可能會麵臨法律追責。”
王瑞鑫看向羅燕妮。
“刑了,你跟我們走一趟吧。”
羅燕妮連忙跑到狗屍體旁邊蹲下。
“我不去!”
“你們還有人性嗎!我兒子剛死,你們現在居然要抓我!”
“我哪也不去,我要安葬我兒子!”
但王瑞鑫已經被這娘們兒徹底惹毛了。
完全不跟你講什麼人情,就是單純地公事公辦。
示意小徐上前。
在羅燕妮尖叫聲和咒罵聲中,將其帶上警車,帶回所裡。
報假警你以為鬨著玩兒呢?
必須給予處罰!
“你個臭傻逼給我等著!我跟你沒完!沒完!!!”
人都被塞進警車了,羅燕妮還衝著林北大聲嚷嚷。
對此,
林北表示,不光你跟我沒完,我跟你,也沒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