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歲的小孩全部送出去賣掉,身體薄弱的生病的孩子把他們肝臟和眼睛挖掉,賣給邪教組織,然後把孩子無情拋棄於大山深處。
東東和他妹妹已經6歲了,她們無法賣出去,因為買主嫌孩子大了,記憶力好,怕孩子長大認親,所以很多都不願意收留。
李小敏心生一計,命手下人把他們打傷致殘,到街上討要錢財,從而達到自己貪婪的欲望。
東東和妹妹沒有躲脫厄運,他被人販子雙腳和雙手活生生紮斷,臉上用硫酸燒得麵目全非。
等他們身體恢複後也完全變樣,判若兩人,連自己都認不出是自己。
跟他們一起的還有十多個同齡大的孩子,曾經天真無邪,活潑可愛的孩子,變得麵目猙獰,醜陋無比。
李小敏帶著他們到流動人口較密集的地方,讓他們蹲在地上向過路行人討要錢財。
他們喑地裡監視,發現不對勁就溜之大吉,傍晚送他們回來,很多孩子因無法承受折磨致死。
但她覺得這行業賺錢太少,而且風險又大,準備來個雙管齊下,賣不掉的孩子讓他們討錢,又繼續哄騙女孩子賣掉。
東東媽媽自從兩個孩子失蹤後,精神頹廢,對孩子的思念越加迫切。
有一天,東東媽走在街上,看到幾個麵目醜陋的孩子在乞討,她突然想起什麼,對東東爸說
“當家的,你還記得嗎?有一次在街上孩子喊爸爸媽媽,我懷疑是不是我家的孩子?”
一語提醒夢中人,東東爸也覺得奇怪,雖然過去一段時間,但他依疏還記得當時的情景。
無奈孩子麵目確實醜陋,非常難看,他不相信是自己的孩子。
為了證實他們的推斷,兩人決定又進城到那條街探探真偽。
當他們走到當初碰到孩子的地方,可惜已經沒有孩子乞討,也不知道他們轉換地勢還是回到爸爸媽媽身邊。
兩人不死心,繼續在大街上尋找那些乞討的孩子。
幾天過去了,沒有發現在街上有乞討的孩子。
東東媽記得,孩子們十一個月的時候,鄰居領著孩子來她家做客,兩個媽媽的話題自然而然落在寶寶身上。
鄰居媽媽端詳著東東,說
“人家都說頭大的孩子很聰明,東東和他妹妹同時出生,但是他的頭比妹妹還大。”
東東媽媽幸福地說
“誰知道呢,東東都快十一個月了還坐不穩,一點不會爬,就喜歡睡覺,膽子又小,有時候沒有來由像受驚嚇一樣大哭。”
日子飛快地逝去,又到草長鶯飛的季節。
東東開始牙牙學語,但仍舊坐不穩,站不住,扶著他還好,隻要一鬆手就會摔倒。
他的情緒也不穩定,易受驚愛哭鬨,站起來頭重腳輕。
在她精心照料下,東東3歲的時候就完全變了樣,活潑可愛,整天蹦蹦跳跳的,讓她感到無比欣慰。
如今孩子失蹤,想起孩子,東東媽不由潸然淚下。
不管如何,她必須要找到自己的孩子。
這天他們走到客車站,車站人流非常擁擠,南來北往的人流來也匆匆去也匆匆都很忙碌。
東東媽在火車站左顧右盼,東張西望,他們來到車站廣場,看到前麵圍滿一群人,議論紛紛在說些什麼。
東東媽拉著丈夫跑過去,擠開人群欲探個究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