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誌剛緩步來到張雲斌身側,張雲斌扭頭看他,目光中帶著疑問。
可趙誌剛並未解釋什麼,隻是朝他笑了笑。
張雲斌不明就裡,可還沒等他開口,趙誌剛就朝著房門直接走了過去。
張雲斌急忙起身,警惕的看著那邊,卻沒有跟過去。
在這種情況下,作為火力支援和威懾的人,他需要做的就是在趙誌剛身後默默的做好準備。
趙誌剛走到門邊之後並未直接開門,而是“咚咚咚”的敲了三下。
“王誌和,彆裝睡了,趙婉婷已經全部交代了,你現在出來,把情況跟我們再詳細說說,可能還有活下去的機會。”
可是門內並無人回應。
趙誌剛扭頭看了張雲斌一眼,似乎在問題裡麵的人出去了嗎。
張雲斌點了點頭,示意他人就在裡麵。
“王誌和,陳漠誠的屍體我們已經找到了,你隻需要跟我們交代那半條腿都是誰吃的,就行了。”
“你不出來,我們可要直接破門了!到時候彆怪我們下手沒輕沒重的。”
“出來你們就能放過我嗎?”門裡突然傳出了王誌和不屑的反駁聲。
“你覺得就憑你做的這些事,我們能放過你嗎?”趙誌剛冷笑問道。
可門內的王誌和顯然是不服氣的。
“哼,現在都他媽末日了,外麵那麼多到處吃人的喪屍沒見你們處理乾淨,倒是逮著我們幸存者吆五喝六大發官威,有本事你們把喪屍全殺了去啊!”
“王誌和,你不用跟我扯那麼多沒用的,我們殺沒殺喪屍你心裡清楚!現在,出來,等待法律的審判,你還能多活幾天!”
“彆他媽騙老子了,你以為老子是傻瓜啊?出去?出去還有的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妨害預防、控製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的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第九條在預防、控製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期間,聚眾“打砸搶”,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九條、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以故意傷害罪或者故意殺人罪定罪,依法從重處罰。對毀壞或者搶走公私財物的首要分子,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九條、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以搶劫罪定罪,依法從重處罰。”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不管是按搶劫罪還是按故意殺人罪,我都逃不過一個死!不過想讓老子死,那也要看你們有沒有那個本事!我就在這房間裡等著,我看你們誰敢衝進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