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明她隻想當鹹魚!
經曆兩世慘死,第三世,她才能破繭成蝶。
這是冥界的輪回使者說的。
民國十三年,恰逢閏年,也是甲子年,春天來的比較早,見到林枳,她已經是舞廳的台柱,唱著靡靡之樂,眼神依舊倔強。
這一次找到林枳,宗璽用了四年。
每一次輪回,她的容貌和姓名都會完全不同,可宗璽還是一眼就認出她。
宗璽是她最忠實的觀眾,整整一個月,都隻為她一個人而來。
要帶走林枳並不容易,這時候,她叫阿糯,是莫城最有名的交際花,對她虎視眈眈的男人,數過來不下一雙手。
“客人,這不是你該來的地方,世道艱難,女子更要珍惜自己。”
這是她說的第一句話。
阿糯,這個名字不稱她,太過甜軟。
“我有個地方,可以為你避一世顛沛流離,你若和我走,我現在就可以帶你離開。”
阿糯愣了一下,隨後拿起繡帕,捂住嘴輕笑。
“我能去哪裡呢?這裡不就是我最好的歸宿嗎?”
她穿了一身紅色旗袍,非常高的叉,走路幅度扭動很大,真像一條美人蛇。
宗璽知道她不會走的,從寬大的衣袖中拿出一串手珠遞給她,她長得極美,可這雙手,粗糙極了。
這一世她過得很不好,早些年為了活下去,她扮成男人做過碼頭搬運工,賣過報紙,做過富人家的保姆。
戰火紛飛的年代,她隻想活下去。
手串是上一世她的遺物,宗璽一直留著,戴在她的手腕上,莫名有些違和。
阿糯有些不好意思,縮了縮手。
“這太貴重了,而且,我的手很醜。”
宗璽搖了搖頭,“不醜,我隻是物歸原主,我在杏花路三十號,你若是改變主意,隨時過來找我。”
把茶水錢放在桌子上,她拿著一把折扇,從後門離開了。
阿糯沒有去找她,第三天,她和小姐妹出去逛街,遇到敵人突襲。
開春不過一個月,時不時還會有暴雨來臨。
阿糯死不瞑目,她想起宗璽,那個送她手串的神秘女人,若給她一次機會,她或許,會選擇離開。
不知道是雨水還是淚水,全部糊在臉上,她越來越累,想要閉上眼睛。
“啪”。
旁邊有人跑過去,一腳踩在坑裡,濺起無數水花。
阿糯想罵人,卻提不起一點力氣。
突然,一把傘出現在頭頂,那個神秘女人再一次出現了。
“你還有什麼心願?”
“那天,你說要帶我走,為什麼?”
“我欠你的,一命恩情。”
阿糯聽不懂,她活得自私自利,怎麼可能幫助過彆人。
“你或許認錯人了。”
“不會,抱歉,我並非不想救你,而是救不得,若我強行改變你的命運,你就沒有下輩子了。”
下輩子,人生艱難,若有下輩子,她寧願做一棵樹,一株花,一尾魚。
“彆了吧,下輩子,不要做人了,吃不飽穿不暖,擔驚受怕,被人欺淩,還無力反抗。”
“可你下輩子,注定還是做人,一開始會艱難一些,後麵你會過得比誰都好,所有的磨難,都會有過去的一天。”
宗璽蹲下來,拿出手帕。為她擦乾淨臉上的水漬和臟汙。
“會有春暖花開的一天嗎?”
“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