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宙一副風輕雲淡的模樣,撇撇嘴:“阿父,你就放心吧,就連刀疤帶著幾百人都從石國回來,何況我們是幾千人。”
“呃。”
盧溫撓了撓頭,總覺得元宙說的有理,難道說,幾千人還比不過幾百人不成,再說,隻要進入大荒,石國就是那裡的王。
在盧溫注視下,帶著幾千人浩浩蕩蕩的出發了,其中就屬於刀疤這幾百人是最懶散的。
走路沒有走路的樣子,明明攜帶了最先進的武器,散發出來的威勢,還比不過神龍部落派出去的人。
鐵器,神龍部落的人最是看重,所以這次,為了能夠去石國交易,直接趕著一千五百隻羊。
還有就是黃豆,足足攜帶著上千斤,這上千斤黃豆,就交給了刀疤他們攜帶。
被幾百人那麼分下來,一個人的身上,也就攜帶個兩三斤而已,和身上攜帶著的糧食差不多。
在這個時代,人的身體素質那可是極好的,邊趕路邊扛個七八十斤,那是一點問題都沒有。
要是讓石名知道了,神龍部落為了換到更多的鐵器,居然下了這麼大的血本,一定會非常的開心。
上千隻羊,上千斤黃豆,這可是對石國來說,最為重要的。
石國的人口擴張太快,底蘊暫時都還沒有積攢下來,如此,最大的一個弊端就是糧食問題。
“咻咻。”
箭的破空聲響起,緊接著就是動物的慘叫,元宙,洪澤,被震驚的目瞪口呆,兩人眼中都是不可思議。
“刀疤,這是什麼武器?”
元宙迫不及待的詢問出口,刀疤他們剛回神龍部落,這玩意就一直掛在肩膀上,原來居然有這麼大的威力。
“這叫弓箭,是那個國王打造出來的。”
刀疤說完,將手中的弓箭給收了起來,重新掛在了肩膀上。
元宙的視線,就沒離開過,不由得再次詢問道。
“在神龍部落的時候,你們怎麼沒有說?”
這話,頓時將刀疤給噎住了,眼珠子亂轉間,就把責任推脫給了石名。
“是那個國王不讓我們說的,要是說了,就怕首領將我們的弓箭,給留在了神龍部落。”
聽刀疤這麼說,在一旁的洪澤也明白了過來,附和道。
“刀疤說的對,這麼厲害的武器,阿父肯定眼饞,說不定,就不讓刀疤給帶回來了。”
有句話叫做,在其位,謀其政,刀疤現在是屬於石國的人,所以,在刀疤的心中,石國的歸屬感更強烈一些。
如此,這一路走來,反倒是這幾千人,有時候還要沾刀疤他們的光,畢竟,刀疤他們手中有弓箭,狩獵實在太強了。
駱駝城這裡,又開始了新的忙碌。
石名親自到了田裡,開始準備移栽秧苗,在太陽的暴曬下,一旁的羽潔臉紅撲撲的。
石名關心的說:“要不,你先去休息。”
喜歡我在蠻荒養獅子獅子(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