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銘絲毫不慌,誠懇的說道“我就不該收對方那一百塊錢,替他辦這件事!”
“嗯?啥意思?”嚴隊長一愣。
“截圖很仔細啊,你看嘛,是那個叫菜鳥的,花一百塊讓我替他出麵的!”
李銘強忍著笑意,儘量表現得有點緊張“那啥,嚴隊長,咱就是問問你,如果我主動把收的一百塊贓款上交充公,能不能爭取個寬大處理?”
“等等,我有點迷糊!”
嚴隊長捋了捋思路,一邊看著聊天記錄,一邊問道“你剛不是說,這消息是你親自賣給他們的嗎?”
“對呀,但我那是收了人家一百塊,不得已才做的。你先看完截圖,裡麵啥證據都有!”
“好吧……”
嚴隊長仔仔細細看了遍所有截圖。
這才理清所有頭緒。
原來,是那個綽號叫菜鳥的獵魔人,找到李銘,讓李銘代替他出麵,以他的名義賣消息給各大教育公司。
根據聊天軟件的截圖,李銘的確是受脅迫的,也確實隻收了對方一百塊錢。
而李銘在群裡的截圖,則充分證明,菜鳥已經收到那一千多萬。
給錢的各大公司,還在群裡謀劃怎麼騙學生,賺取巨額利潤!
“嚴隊長,我想問下,我這算是犯法了麼,判得重不重?”
“你沒事!非但無過,反而有功!”
嚴隊長很肯定的說道。
因為李銘是受脅迫的,而且李銘第一時間舉報!
不僅無罪,反而應該嘉獎他!
電話裡的李銘又說道
“功勞是真不敢當,隻要你彆暴露我就行了,就當我匿名舉報的行麼?
你也知道,獵魔人實在是太可怕了,那個菜鳥在網上跟我聊天,都差點把我嚇尿了!
要是讓他知道,是我舉報的他,我怕我小命不保啊!”
嚴隊長說道“嗯!你不要怕,我不會暴露你的!而且賣消息這種事,我們管不著。可是隻要這幫公司敢拿這個消息去詐騙學生,我們必然嚴懲不貸!”
“那就好,那就好。”
李銘似乎鬆了口氣。
但其實,他才是最大的受益者。
而反手舉報“自己”一波,這番騷操作,是所有人絕對想不到的!
是的。
他隻是注冊了一個聊天小號,把小號改成“菜鳥”,便能完成這套操作!
他先是用菜鳥號,給李銘發了消息,造成威脅李銘號的假象。
再用李銘號,去完成了接下來的談判。
做完之後,所有截圖對接起來,無懈可擊!
當然。
如果嚴隊長深查的話,是一定能夠查到的。
但問題是,事關地下城的獵魔人,嚴隊長沒有權限查。
更何況嚴隊長也不會去糾察此事。
地下城賣消息給教育公司,犯法麼?
當然不犯法啊!
甭管消息真的假的,都不觸犯法律,一方願意消息,另一方願意買消息,你情我願的買賣,無論在地底還是地麵,這都是合法合規的事情!
既然不犯法,嚴隊長完全沒必要浪費時間查啊!
而嚴隊長職責之內的事情,是立即阻止這場教育公司實施的詐騙案!
這才是嚴隊長的工作重心!
再打個比方,一個人在超市買了把菜刀,準備去搶銀行,執法人員會製裁超市和收銀員嗎?
不會!絕對不會!
執法人員真正應該做的,是在收到收銀員的舉報後,立即對試圖搶劫的人,采取必要措施,阻止這場犯罪!
至於怎麼阻止,就不用李銘操心了,他非常信任嚴隊長的專業!
而倒黴的羅老師那幫教育公司,能怎麼辦?
一不知道誰舉報的。
二不可能找菜鳥退錢。
隻能自認倒黴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