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局召喚100個小魯班!
早在半小時前,也就是二十六名裁判敗給李銘之後,這名治安隊代表就下令對李銘展開了通緝!
比賽歸比賽,戰鬥歸戰鬥,不是他輸不起,而是李銘犯法了啊!
城市禁止戰寵飛行!
這條鐵律李銘是無論如何也逃不掉的。
撇去李銘參賽者的身份不提,李銘騎著赤焰駒領主在城市上空飛行,治安隊有權依法處置。
暫且不說能不能抓捕李銘,但通緝令得先發出去。
你李銘再牛掰,總不能公然藐視城市治安法規吧?
然而,傳回來的消息,讓治安隊隊長大驚失色。
原來李銘剛才頂著巨大壓力,哪怕以一己之力對抗二十六名裁判,也要毅然決然地離開,是因為關心父母心切……
關鍵李銘的目的地,還特麼是治安局辦公大樓!
這就有點狂妄過頭了!
一般的法規已經不足以判他了。
就李銘此舉,真正嚴格判起來,起碼得十年以上。
可問題就在於。
李銘大張旗鼓地包圍了治安局大樓,最終卻安然離開,非但沒有判有罪,反而連幾個部門的高層領導都親自相迎。
甚至當著幾名領導的麵,狠狠囂張了一把!
這是什麼情況?
治安隊代表立刻就問了。
然後才得知此事的來龍去脈。
“我們誤會他了,他故意認輸,急著離開,並不是想羞辱陳宇軒,也沒有想過要傷害任何人……
現在想來,他若真想傷人,連我們合力都阻止不了他,陳宇軒怎麼可能沒事?
他隻是有急事要趕往治安局辦公大樓罷了,幾個高層親自見的他……”
治安隊代表沒有說得太詳細。
畢竟這件事並不光彩,甚至稱得上丟臉。
哪有人自己扇自己耳光的。
不過這樣解釋,也完全足夠了,說的也是事實。
隻是聽起來就完全變了味道,給人一種“李銘是有係國係民的要事在身”一樣,是幾個領導急著要見他,他才不顧一切走的。
而涉及到治安局辦公大樓的好幾個高層,那必然是屬於重大機密了,
諸人沉默下來。
雖然臉上沒什麼表示,但他們彼此清楚,大家腸子都悔青了啊!
原來搞了半天,是個誤會。
自己卻因為一個誤會鬨烏龍,搞得狼狽不堪、丟臉至極,還被燒成光頭,簡直恥辱啊!
關鍵還特麼差點延誤重大公務!
完全是損人不利己,搬起石頭砸自己腳嘛!
“是了是了,李銘同學年紀輕輕就是黃金榮譽召喚師,被高層重用,也是理所應當的事情。”
“哎,都怪我們格局太小,誤會了他的動機……”
“但願咱們沒給他帶來麻煩,不然犯錯的反而成了咱們……”
“不管怎麼說,李銘同學有秘密公職在身,我們以後還是不要乾涉他的好……”
“文校長,這次的誤會,就拜托你去跟李銘同學說說了。”
文華深深歎了口氣,無奈地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