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局召喚100個小魯班!
商鋪的用處,當然是拿來做生意。
王浩對這個不是很感興趣,說道“拿走拿走,我可不想要那個,你趁早拿回去,省得我爸說我。”
“不,我不拿走,得你跟我一起去趟地下城。”
“???”
王浩懵逼了。
你看我像做生意的料?
彆說什麼鍛煉培養,王浩很清楚自己沒那天份,他王家壓根就跟生意無緣。
就連他老爸的產業,也都是全部交給彆人在管理。
王新豪曾經跟他說過這個,從王新豪爺爺輩開始,就是做生意敗家的。
到了王新豪的父輩,好不容易靠著幾個兄弟扶持,擺脫了貧困,結果幾個兄弟合計著做點生意,又賠個精光。
所以王新豪小時候過的富裕日子屈指可數,到了戰爭年代,不得已去地下城,才混了口飯吃。
王家遺傳下來的暴脾氣,讓王新豪不信邪,他也嘗試過做生意,結果做啥啥虧。
然後王新豪就徹底認命了。
他們王家,根本就沒有任何經商天賦!
痛定思痛下,王新豪總結出很多失敗經驗。
說到底,還是骨子裡的性格在作祟。
古語有雲,無商不奸。
而他王家世代都是耿直豪爽的草莽性格,從不斤斤計較,心思也不夠細膩,不虧錢才怪呢。
比如開家飯店,恨不得天天請朋友大吃大喝。
朋友要是給錢,還不樂意呢。
這能做個毛的生意啊!
任何生意都講究一個精打細算,王家不行的。
所以王新豪後來再也不自己經商了,而是請人來經商。
他就適合當當甩手掌櫃,隻要把管理人拿捏住了,管理人對他忠心,自然就會拚命地幫他賺錢。
而他本人對金錢也不是特彆看重,願意拿出很多份額來犒勞管理層。
這種模式下,王家才算是變相地打破了不能經商的詛咒。
因此,王新豪從於榮光手裡贏下那幾間黑市商鋪之後,直接就甩給李銘了。
慷慨成分是有一些。
最實在的原因卻是,他不敢親自去經營啊。
而黑市的產業,這樣一塊肥蛋糕,總不能白白便宜外人嘛!
可王新豪哪裡會想到,李銘這小子竟然又把商鋪送回給了他兒子王浩。
要是王浩真的試著去經營,那就等於走上了坑爹這條不歸路……
幸好,王浩從小沒吃過啥苦,自出生以來便是衣食無憂,可以任由性子做事,便對經商賺錢沒有任何興趣。
此時不管李銘吹破天,王浩也不會親自經營的。
“老大,陪你去可以,不過先說好,那幾間黑市商鋪你拿走哦,我才不要呢!”
“我要是不拿走呢?”
“你……你咋能這樣,那是我爸送給你的,你又退回給我,這不是坑兄弟嗎!”
王浩急了。
覺得李銘忒不厚道。
有本事你把鑰匙還給我爸去啊,你還我乾嘛呀,這不是害我被罵麼?
最鬱悶的是,王浩完全不知道他們讓來讓去是啥意思。
“哈哈,逗你玩兒呢。”
李銘笑了笑,說道“給我就給我吧,不過我有個要求,那幾間商鋪必須掛我們兩個人的名字,我打算做點大生意,有你掛名,等於把你爸也拖下水……”
原以為王浩會反對。
即便不急著反對,也應該先問一下細節之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