賽博朋克傳奇雇傭兵!
“嗯?”
藥師看了一眼營養艙上快速消耗的營養液,然後嚇了一跳。
“每分鐘消耗濃度將近3,基因激活原液也在他的體內激烈的反應著。”
“他的體內〖白虎〗已經在瘋狂的反應了。發生了什麼?”
隨著藥師的喃喃自語,一旁的莫鉉兩步上前,皺起了眉頭:“怎麼了?他體內的那個東西暴動了?”
藥師略微猶豫,還是搖了搖頭:“從數據上來看,並不像。”
“到底哪裡出了問題呢?”
藥師加大了供給的用量,最後眯上了眼睛,開始仔細的分析極具變化的數據。
————
“我可以問你一些問題嗎?”
陳銘思考了一會,決定提出自己的疑問,向這位神下第一人尋求幫助。
畢竟對方能夠自稱為最接近神的男人,知道的東西肯定遠超過他。
杜姆點了點頭,很淡定的點了點頭。
陳銘理了一下自己的思緒,剛想開口,沒想到杜姆直接搖頭:“很抱歉,不行。”
“理論上現在的我隻是鎖死在血液之中的思念體。”
“我並不能幫你殺死我的鄰居。”
“他在這裡的……權限!對,權限,並不下於我。”
陳銘眉頭皺了起來。
最後歎了一口長氣。
看來沒辦法,他還是得和米尼陳和諧相處。
“其實你沒有必要在意他,他和我的情況類似,隻不過我是一段記憶,他是一個完整的複製靈魂。”
“我的這滴血會幫助你,鎖死一切的不良因素。”
“況且你和他算是一體雙生。”
“甚至今後他還會在某些時候幫助你度過難關。”
“你需要他,他也需要你,沒錯對吧。”
陳銘眉心皺成一團,下意識的否決:“我不需要他。”
“你確定嗎?在你的記憶之中他至少救了你三次。”
杜姆手指微微抬起,一個個畫麵如同氣泡一樣飄起,陳銘皺著眉頭看了過去,最後也不由得歎了一口氣。
這是實打實的大實話。
米尼陳滿打滿算已經幫了他第三次。
不說彆的,這三次確實都是緊要關頭救命的大事。
可是身體之中藏著一個彆人的靈魂,不管怎麼樣都是一件相當膈應的事情。
沒有人會喜歡自己的身體裡麵藏著另一個人。
更何況你很明顯知道那個人不是什麼好人,並且在貪圖著什麼。
甚至這個人在某種程度上和你還是敵對的仇人,這種膈應的感覺就會更加嚴重起來。
“不必要太過於擔心。”
杜姆搖了搖頭,杜姆指了指自己的眼睛,那隻眼睛之中金色的光芒異常的耀眼,那是一團永不熄滅的神聖火焰:“在命定的曆程之中,你們之間注定是勾連在一起的。”
“在我能夠看到的那些很局限的未來之中,你和他又或者說他們,是相互勾連的。”
陳銘對上了杜姆的眼睛,瞬間意識就被吸了進去,他看到了時間的長河,和無邊的未來,還有最可怕的終末。
最終他看到了獨屬於杜姆的人生曆程。
一出生就因為獨屬於西利維爾的傳統被恭迎上了傳說之中的家主之位,成為了傳說之中注定帶領西利維爾家族崛起的命定之人。
八歲時教廷的大主教第一次遇見杜姆西利維爾,就感受到了無儘的潛力。
稱呼他是堪比聖子的神聖之人。
在啟迪之中,杜姆甚至一次性覺醒了獨屬於神明領域的奇跡。
可以看到命運的眼睛,可以躲避塵世之物的肉體,被世界愛戀的命運,甚至還有最棘手的可以直接乾涉世界運轉的力量。
那可是即使是至高神明都無法觸碰的力量。
最接近神的人可不是開玩笑的。
而是他實打實擁有的奇跡所代表的力量。
並且這裡所指的可是那位至高的唯一神——聖主上帝。
單從位格而言杜姆存在的本身就已經是整個塵世的承受範圍的極限。
當世聖人不外如是。
可以這樣說隻要他身處於世界之上,即使隻是勾動手指,都可以影響世界本身的運轉。
某些神域的至高神都不能和他對抗的怪物。
上一個擁有這樣位格的還是聖人轉世的釋迦牟尼。
杜姆西利維爾一路平安順遂的成長,直到12歲。
杜姆遇到了他生命之中最重要的人。
愛莎。
那是一個明媚的早晨,伴隨著馬車的鈴聲,杜姆第一次見到了那個命中注定的女人。
伴隨著晨露的潮濕氣味,還有路邊的荊棘和野薔薇的香味,當時的愛莎16歲,剛從教廷附屬的修女學院來到西利維爾莊園。
那是大主教推薦過來的家庭教師。
杜姆隔著窗戶罵罵咧咧。
也是杜姆西利維爾這輩子第一次吐露出罵人的詞彙。
“該死的老頭子。”
沒錯那是對大主教的辱罵,作為橫跨整個大陸板塊的巨大教會的高層。
大主教想做的事情可以說一定就能辦到。
更何況隻是尋找了一個女人。
沒錯,作為杜姆西利維爾這輩子的伴侶,杜姆早就已經知曉了這件事,而大主教也通過某種方法,也知道了這件事。
原本他們之間的緣分應該是杜姆18歲,在大學之中遇到了作為大學講師的愛莎。
然後兩個人墜入愛河。
結果卻是大主教這個老頭子提前了六年,就把愛莎送到了杜姆的身邊。
甚至把愛莎培養成了一個堅定的天主教徒。
原本應該是堅定不移的科學唯物主義者的愛莎,變成了上帝的使徒。
讓人不由得兩眼一黑。
這手段是真的黑啊。
然後就是漫長的接觸直到水到渠成。
18歲,前往皇家學院就學的杜姆在第二學期,就在學院的廣場上和還是成為了老師的愛莎求了婚。
而愛莎也答應了他,成為了他的未婚妻。
三年後,正好在杜姆20歲時,他成功的拿到了皇家學院的畢業證。
也就在那年他碰到了那個男人。
金先生。
沒有人知道他的名字,隻知道他叫金先生。
穿著灰色的禮服,手裡拿著一根手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