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詭異小說世界!
學習的時光永遠是飛快的,當鬨鈴聲響起的時候,羅素這才從電腦前抬起了頭,雙眼緩緩的閉上,沉靜了好一會兒。
這個世界上沒有人能想到,一個人一夜之間能學多少東西,能有多強悍。
羅素手指輕輕隔空一點,遠處的鬨鈴瞬間停頓,雙臂一伸,各種衣物自動穿上了他的身上。
詭器這麼好的東西,為什麼要用來打打殺殺呢?
他徑直來到車庫,開上車朝著自己跟師兄陳亦約定的老地方而去,一個小酒館。
一路上順暢無堵,雖然現在已經人口眾多,可基礎設施已經到達了,城市規劃極其的完美,堵車早就退出了時代。
而令人詫異的是,反重力雖然被研製出來了,卻沒有進入千家萬戶,或許有什麼忌諱。
羅素也不明白,雖然他是作者,但他對現實世界並沒有寫太多,防止至高神河蟹之神一巴掌拍下來,他著重描寫的是異世界。
後期主角進入星際時代,地球被定義為剛剛接觸宇宙的智慧型低級文明。
至於低級到什麼程度?
羅素也不知道,他隻能小心翼翼的隱藏著自己,因為人類總喜歡把科技點點到武器上。
雖然對付不了詭,但是對付人,那可是輕而易舉的。
尤其是他現在隻掌握了一枚詭器,但時間有限,距離有限,操控能力有限,很容易就會出問題。
就在這時,羅素的手機忽然亮了一下,他一低頭,發現自己的v信來了一條提示,不是彆人,正是林幼楚的。
“我答應了”
經過一夜的艱難的抉擇,林幼楚最終選擇向這個外星人渣妥協,犧牲自我,用來拯救整個世界,這不是每個主角該做的嗎?
羅素僅是瞥了一眼,便不去理會,這一切都在他的意料之中,這還要感謝現在發達的娛樂業,無時不刻的不在洗腦,刻畫著強大的英雄主義。
尤其是對這種年輕人而言,剛剛步入社會,還沒有見識過集體的力量,還沒有見過現實,活在自己世界的年輕人。
熱血,衝動,有乾勁,而且容易被大餅忽悠。
給你一個拯救世界的機會,讓你去當救世主,你是拯救人類的英雄,一連串的強烈的色彩光環套下,沒有幾個年輕人能頂得住的。
他現在隻是在想一件事情,那就是他準備的抓詭小隊,雖然隊員都是他一個個去招募,可人心永遠是複雜的。
對於未知的會恐懼,對於已知的會貪婪,無論是主角林炎的雙穿門,還是自己以後給他們的裝備,擁有神秘力量的詭器,都會誘導他們走上另一條路。
背叛!
羅素永遠不認為自己有多麼強大的個人風格,他永遠也不認為自己會對所有人推心置腹,對所有人保持公平。
這是極難的,因為人心永遠是貪婪,永遠的不滿足,這是人類進化的動力,也是阻力。
無論出於怎麼樣的原因,羅素都不允許有人背叛,他靜靜的用手指敲了敲方向盤,心中已經有了打算。
自己必須要打造一款思維武器,給他的小隊打上思想鋼印,從內心忠誠於他。
而這樣一款思維武器,要想造出來,隻能寄托於二號金手指使用的超頻狀態。
進入超頻狀態的代價,則是一件詭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