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元洲四麵高,內裡卻是凹地,水向低處流,薛辰找到製高點,正好發現一條溪流,於是便跟著走了下去。
一連走了兩日,這日上午,烈陽高照,薛辰找到一顆老樹,正在樹下歇息,突然聽到遠處傳來動靜。
聽聲音像是獅吼,這兩日他遇上不少野獸,幸運的沒遇上太強妖獸,基本是遠遠避開,不想惹麻煩。
薛辰聽了一會,那獅吼聲音卻像是在嗚咽。
正好奇間,那聲音消失,樹林中竟走出一人。
那是個兩頰都塗滿滲人腮紅的孩童,頭上紮一個長辮,背著竹筐,手裡正牽著一隻幼獅,正是剛才嗚咽的那隻。
這個世界,修士降服妖獸不足為奇,薛辰推測是哪家的道童,應該能帶自己出去。
於是上前恭敬道
“這位道友,我上山采藥時迷了路,又遭遇猛獸襲擊,迷亂方向,敢問這裡是何處,能否帶我離開?”
那道童看著薛辰,眨巴下眼睛,心道
“這人穿得破破爛爛,卻是眉目俊秀,身姿挺拔,倒是可以帶回去給佛爺當大藥,隻是不知修為如何?”
道童眼珠轉轉,朝薛辰笑了笑“道友不必客氣,我也是奉我家師傅之命上山采藥,這次正要轉返,不如就跟著我一道回去。”
薛辰點點頭,拱手道“那就多謝道友。”
薛辰即刻取了行囊,跟著上了路。
一連三天,他們白日趕路,夜晚便停下歇息。
其實那道童數次本都不必歇息,隻是怕太急被薛辰看出端倪,因此放慢速度。
哪知薛辰心中所想?卻是怕累壞了那道童,因即不斷調整步伐速度。
三日來,那長辮道童屢次看見薛辰在歇息中修行,修的似乎是一種水係功法,隻是沒看出來頭,不由心道
“這水係功法威力弱小,不堪重用。除非能修行到高階,對我家主人造不成威脅。”
薛辰修行的,自然是那部《雲瀾密卷》。
據書中介紹,這部功法威力強大,不走尋常路,初習時與普通功法無異,不會被他人看出端倪。
這才在那道童麵前,光明正大的拿出來修行。
此刻,盤坐樹下的薛辰睜開眼,眸光一閃,心中喜悅。
日來,終於堪堪將這功法入門,能夠不快不慢的於周身遊走一圈。
時辰已是夜半。他看了看那邊篝火旁的道童,倚靠在一顆樹旁,似乎已經睡著。
於是再次閉眼,沉入心神,以意識體打開那圖卷。
道行:貳拾玖
回溯(本源神通)(拾叁\捌佰)
《淩波步》(低階)(第三境\第四境)
《虎嘯長拳》(未入流)(第二境\\第二境)
《雲瀾密卷》(低階)(——\第七境)
果然,雲瀾密卷被烙印其上,赫然在列!
薛辰不清楚這圖卷對於功法階級是如何判彆的,但淩波步這種較強的功法,修行到第三境,才堪堪達成低階。
《雲瀾密卷》起步便是低階,且能修行到第七境,強度應該不會差了。
他心念一動,《雲瀾密卷》直接踏過入門,突破第一境——水月
這個境界達成,已經可以駕馭許多的小型水係功法,薛辰跟吃藥了一般,書中所記載的第一境小術法,現在隨手拈來,仿佛記憶中早就存在,現在又記了起來。
薛辰不過癮,又提升上兩層,分彆是踏波禦靈。
光是提升第一境界,就花了六點,第二境、第三境,都花費七點。
一共花費二十點,還剩九點。
薛辰再次提升時,發現道行不足,便放棄了。
《雲瀾密卷》中的踏波,對應第二境,意喻過了此境,踏水而行,如履平地,且不耗費法力。
這層跟他的《淩波步》有些相似,根據這密冊上的手記,《淩波步》還算是它的高境界版本了。
第三境禦靈,所接受的習練時長直接是前兩者的三倍,十八年零三個月才堪堪突破!
雖然隻是一瞬,薛辰卻像是真的有那段記憶,記憶中日日夜夜的刻苦修行,讓他在了解自己資質有多差(手記作者中下遊資質,僅八年便突破)的同時,還清楚地認識到——修行這門術法的艱辛與不易。
禦靈,到了這個境界,可禦使諸多強大水係術法,甚至可以調動小的江河湖海為己所用,已算是大成的高手。
如果,不看他凝氣一重修為的話。
心海中的圖錄有一個缺點,便是隻能提升術法層次,卻不能夠提升修為。
也就是說,他得想辦法提升自身的修為。
但有著雲瀾密卷的不凡,薛辰有信心在凝氣一重打過更高階的的對手。
次日清晨,二人再次上路,趕了一個上午,這次終於來到了有人煙的地域。
遠遠就看見青磚綠瓦,嫋嫋炊煙,一派祥和。
似乎是個村莊,村子外攔了幾圈柵欄,還有兩個當值的武夫把守。
薛辰皺了皺眉,心念一動,直接把淩波步提到圓滿境界。
那道童帶薛辰進去,仿佛入了無人之地,兩人穿梭過諸多房屋瓦舍,徑直來到大後方,竟是如鄉間彆墅一般繁華。
曲折遊廊,石子小路,翠竹芭蕉,清泉一派,沿著溝回流淌。
這樣的皇家園林,不知道的還以為進了大觀園。
那道童左轉右繞,終於來到兩扇朱紅楠木大門前,扣了扣鎖。
院內有侍女敞開門,將兩人放進去。
薛辰進了院子,才發現內裡躺椅上,正仰著一位體態臃腫的女人。
女人身側,服侍著數個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少年郎,眉目純純,媚態擺出,跟那道童一樣上了妝,塗了腮紅。
道童上前,直接跪下去,恭敬道
“老佛爺,藥材已經采好了,這次還有個不小的收獲。”
那肥胖女人聽聞,低頭瞅了兩眼薛辰,咯咯笑道
“就是他?”
道童此時毫無顧忌,嘿嘿一笑,朝著薛辰上下打量
“佛爺,此人生得俊俏,我觀他身軀剛勁有力,就算佛爺看不上,做不了麵首,也可以入藥,助長修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