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之霹靂風雲!
歐陽軒與曹二狗年歲相差不大,也相互視為異姓兄弟,平日關係親密無間。
隻是今日曹二狗一改往日大大咧咧的樣子,表現得扭扭捏捏,叫他坐下卻又隻落下半個身子,半天不肯說話。
這讓歐陽軒愈發急了,情急之下怒道“有事便說,無事便滾,我還忙著呢”。
此刻的他正在做一項重要的化學試驗,所穿白大褂上沾滿了甘油和稀鹽酸。
他這一嗓子讓曹二狗一驚,也讓他變回了戰場上臨危不懼的那個曹將軍。
他正色道“軒哥兒,我想成婚了,想求得您同意”。原來,曹二狗在護送錢氏族人到橫原堡路途中,識得一長相俊俏的錢氏姑娘,他偷偷打聽這錢氏姑娘是錢老二的四女兒,小名叫錢吆妹兒,便動了心思。
要說這曹二狗也雞賊,聽得錢吆妹兒尚未婚配,找了魯德之前去說和。
能將本族女子嫁給年輕有為的曹將軍,錢老大錢老二自然十分樂意,錢吆妹兒也是滿心歡喜。
媒妁之言,父母之命!曹二狗父母早亡,現在軍中也是孤身一人無親無靠,軒哥兒亦兄亦是上司,故現在前來請示他同意。
穿越到這個世界近一年來,歐陽軒也曾主動或被動思考過婚姻問題。潘羅歡強搶岩峰寨民女事件之後,眾人才驚醒軒哥兒偌大年齡了還孤身一人,便推了魯德之來委婉談其婚事問題。
從歐陽軒本人來說,二十多歲其實年齡並不大,而且來到這個如同修羅場一樣的亂世,他實在沒有談情說愛的興致,便推說自己雖然已經還俗,但父母遠在荊湖地區,不宜談婚配之事。
後來見眾人在這個問題上不肯罷休,便放出話說要效仿西漢大將軍霍去病
“匈奴未滅,何以家為”,如果不將蒙古人趕出蜀地,誓不談婚姻之事,這才讓眾人斷了為其姻緣牽線的念頭。
隻是自己不談婚事,卻也不能反對眾人婚事,當下他便允了曹二狗的婚事。
曹二狗的婚事給歐陽軒提了個醒,這婚姻製度乃是社會的穩定基礎,得趁事業初創時期定下原則和規矩,便召開了軍政聯席會議商量此事。
在會上歐陽軒對婚姻製度提了四個原則要求,一是結婚自願、離婚自由,二是男女均要年滿十六周歲,三是婚前檢查和婚姻登記,四是一夫一妻。
這些在歐陽軒看來合乎常理的條款,卻不料引來眾人的反對,尤其是魯德之等人最為激烈,杜富——新成立的醫館負責人也引經據,典委婉地表達了反對意見。
眾人尤其對第一、四條頗有看法,在魯德之等人眼中,兒女的婚姻由父母決定乃是天經地義。
離婚自由?天下豈有女人休夫之理?至於一夫一妻也不妥當,自古以來甭說皇親貴胄,那個達官富商沒有三妻四妾?
歐陽軒對這種男權思維實在無語,卻也知道婚姻習俗與生產力發展水平密切相關,而且傳統力量的慣性巨大,要想改變也非一朝一夕之事,便再次作了解釋,也在相關條款上作了讓步,才勉強通過了新的婚姻製度。
新的婚姻製度仍為四條。對於第一條結婚自願、離婚自由的條款,在歐陽軒的堅持下勉強通過,並加入了保護軍婚的條款,非經現役軍人同意女方不得提出離婚,這爭取到了大部分人的支持。
第二條十六歲才能結婚條款爭議不大,雖然農耕時代的人追求早結婚早生子的觀念,也大多在十歲左右甚至更早便訂婚了,但也多在十四五歲才正式成婚,多等一兩年也無妨。
第三條婚姻要在官方登記倒也合情合理,隻是眾人對於婚前檢查的條款並不理解,歐陽軒解釋了優生優育的原理後,大家倒是積極支持,議定有嚴重遺傳病、先天性殘疾和智力障礙情況者不得結婚生子,免得增加社會和家庭負擔。
現在的生產力水平實在養不起閒人。對一夫一妻的爭議,反對人員之多完全出乎歐陽軒的意料。
除卻魯德之的理由外,其餘人提出了一個他無法回答的問題即長期的戰亂讓青壯男子損失嚴重,現在男少女多,如果不允許一夫多妻,沒有婚配的弱女子怎麼活下去?
這個問題讓歐陽軒一時語塞,他也知道農耕時代為什麼會重男輕女,因為土地需要勞動力。
無奈之下他也隻好作了妥協與讓步。故第四條便修改為原則上為一夫一妻,且正妻必須是漢人,這後一句是杜富要求加上去的。
他行商多年見過太多異族婚姻,他對眾人解釋說,霹靂軍治下將來可能會有異族女人,必須保證漢族女人的利益。
不料這個解釋卻惹惱了參加軍政會議的黨世堅等山民長老,讓他們怒目圓睜。
要不是歐陽軒在場,他們必然會大罵甚至會動手,要知道這山中原本就是漢蕃羌混居,甚至還有沙陀遺民。
杜富提出的這個條款在他們看來是赤裸裸歧視山民。魯德之見狀便引用先秦時期的華夷之辯為杜富辯解說
“隻要說漢語、穿漢服便是漢人”,這個說法獲得了歐陽軒的力挺,眾人才不再爭論。
在歐陽軒的心目中,霹靂軍治下的各族一律平等,不會因種族、血緣而受到歧視,但前提條件是文化習俗必須一致。
婚姻問題並非小事,涉及霹靂軍的治理結構和政治平衡。華夏曆來非常重視家庭,在數千年傳承中湧現了很多有名望的家族,也出現了許多門閥世家,而這些多是通過聯姻來實現的。
門閥世家勢力龐大關係盤根錯節,嚴重限製了社會階層的流動,造成的階級固化打破了政治平衡,加速了各個王朝的崩潰,南宋社會也是如此。
當曹二狗告知要和錢家聯姻之時,讓歐陽軒有了規範製度的念頭,在他看來這對霹靂軍將來的發展非常關鍵,甚至比打幾場勝仗更重要。
本次討論婚姻問題時,魯德之在會上提出了婚姻問題的另一項製度——繼承製度,被歐陽軒故意忽略了,事實上這個製度更為重要。
繼承製度分為三種,分彆是西歐的長子繼承、蒙古人的幼子守灶和漢人的諸子均分製度。
歐陽軒更傾向嫡長子繼承製度,這樣會使無繼承權的子女更具有冒險精神,社會也更有向外拓展的活力。
在歐陽軒看來,現在霹靂軍還處於初創階段,還不是討論繼承製度的最佳時機。
他準備在平原地區有穩定的治理區域時,再結合軍功授田製度、均田製度一並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