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佳人難覓_一直都如初見_思兔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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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佳人難覓(1 / 1)

一直都如初見!

時年,我二十三歲,在一家企業單位開車,單位離我們武城鎮也就兩公裡,上下班都挺方便。

從玲嫂家到我家也就百米左右的距離,放好摩托車,我便騎了自行車去爸媽家吃飯。

在這裡,我還是有必要介紹一下俺家的現狀。我和爸媽並沒有住在同一個院落裡,雖然我還沒有結婚成家。從我的住宅到爸媽家也有百米多的距離,沒有同爸媽住在一起,這也是不久前的事,一個還沒有結婚成家的小夥,就與爸媽“分了家”,其原因還要從年前說起。

春節前,姐姐給我介紹了一個對象。姐姐比我大六歲,四年前就嫁到了本鎮東街村,我們這邊是西街村。

因為我們武城鎮是千年古鎮,所以人口眾多,僅我們西街村就有近萬人,據統計,本鎮上光是常住人口就有三萬餘人,是遠近聞名的大鎮。又因小鎮在數千年之前,曾經孕育出一位聞名於世的軍事家、戰略家,故名武城鎮。

姐給我介紹的女孩子是姐夫的堂妹,與我同歲,身材高挑,相貌清秀,與姐關係不錯,同姐一起在市紗廠上班,聽姐說,她家人也都挺知書達禮的。那女孩曾經隨我姐來過我家,爸媽見過,對其甚感滿意。

選了個禮拜天,我們見了一次麵,順便聊了聊。姐很看好這門親事,也就是說,在姐看來,這門親事已十拿九穩了,爸媽也含笑默許,打算著籌個空閒日子,把這門親事定下來。聽說那女孩之前見過我,隻是我沒有注意到她。

在當時,不像現在這麼開放,那時定婚,也就是男女雙方見個麵,買點兒鞋服或是布匹,就算把婚事定了。一直到中秋節或者是春節,男孩子去女方家送“節禮”時,男女雙方才能再次見上一麵。還有,有的女孩因為怕羞,即便是見了麵,說不了兩句話,便慌亂地閃人了。可不像現在這麼愜意,隻要雙方認識了,就在一起交流、聊天,或者是一起逛商場、看電影等,儘享二人世界的甜蜜。

那個時候,一般情況下,隻要雙方的家庭狀況差不多,隻要女方點了頭,這婚事百分之九十九就定了,絕大多數男方是不敢也不願有意見的(我隻是說,當時在我們當地的鄉鎮以及農村,不包括大城市裡的)。

那次相親,既是姐介紹的,女方的條件在各方麵又相當不錯,並且那女孩對我又甚有好感,說讓我倆見個麵、聊聊,也不過是走走過場而已,然後就把這門婚事定下來。不曾想,待我與那女孩見了麵,簡單地聊了幾句,我卻借故有事,閃人了。我是故意的,因為在她那兒,我感覺不到“愛人”的味道,說白了,她不是我所喜歡的類型,既然不喜歡,就不要違心地、草率地把婚事定下來。

或許是有關愛情的小說、影視劇看多了,總覺得,自己對將來的另一半,也一定要使自己有神魄顛倒、魂牽夢繞之感,至少也要,每當與她在一起或者是每每念及她時,立刻就能讓自己有心跳加速、好想與她去親近的感覺,讓自己感受到彼此之間所產生的“愛”的味道。

那次相親的時間是在上午,我的“掃興”閃人,致使我一直到晚上七八點鐘才忐忑不安地回到家裡。我清楚,自己的挑剔會給全家人帶來何種的不悅,我清楚等待自己的,將是父親怎樣的臉色。儘管如此,我心裡始終有個牢牢主意,找對象,沒感覺的就不要談。“她”,可是自己的愛人,將來可是要伴隨自己幾近一生,伴隨自己無數個日日夜夜,自己愛“她”嗎?若不愛,又怎能稱得上“愛人”?“她”會成為自己以後生活的動力嗎?就如教堂裡的神父所說,在以後的日子裡,不管健康與疾病,不管富裕與貧窮,不管美麗與醜陋,不管……你都能對她恩愛有加、始終如一、不離不棄嗎?

若是對她沒有感覺,自己又怎能不顧一切地去疼愛她、嗬護她?不愛她,怎能違心地要她做自己一生的愛人?沒有愛的婚姻是不道德的,也是不負責任的,既傷了自己,又害了彆人。現實中,有諸多夫婦,為爭一時長短,吵得麵紅耳赤,更有甚者,還拳腳相向。每念及此,不禁扼腕,夫妻之間,有什麼可爭的?家,原本就不是講道理的地方,隻講愛!隻有夠愛,家庭才能和睦,才能溫馨,才能幸福。不愛,就彆將就;愛她,就理解她,寬容她,包涵她,嗬護她……或許是那時的自己太單純、太幼稚了吧。

這門親事反正是讓自己搞黃了,也難免不會不讓爸媽埋怨,責備。我硬著頭皮回到家裡,與我想象中的畫麵相差無幾,爸陰沉著臉坐在沙發上抽著悶煙,媽邊做著針線邊有一搭沒一搭地勸慰著爸,並時而長歎短籲。見氣氛如此陰霾,我站在門口,沒敢吱聲,生恐拉響了這蓄勢待發的導火索,還是順其自然任由爸媽斥責吧。原以為,爸會像往常一樣對我劈頭蓋臉地一通訓斥,不曾想,卻一反常態得沒有。因為在之前,每每我對給我所介紹的對象不滿意時,爸就會向我訓斥一番,指責我比年齡相仿的男孩子“事多”,挑剔,太不讓人省心。

媽放下手中的針線,給我使了個眼神,就去了廚房。我清楚媽的意思,是說,你爸正窩著火呢,若是衝你發脾氣,你也彆爭論,聽著就是了。看陣勢,爸隨時都有衝我發火的可能,我無所適從地坐立不安,也起身去了廚房,幫媽盛飯端菜。

看著廚房裡整盤整碗的雞鴨魚肉,午飯時的情形可想而知,不免對全家人有絲絲的歉疚感,一家人的滿心歡喜就這樣被自己潑了冷水。“冰冰,事到如今,我也不想對你多說什麼了,你也二十多歲的人了,也有自己的主意了,今天……那女孩,你也見了,人家的家庭狀況,你姐又知根知底,哪樣對不住咱?你媽身體又不好,咳……”爸咕了口白酒,並沒有衝我聲色俱厲,而是很沉靜地向我質問。我明白爸的心思,也理解他做為一個父親對兒子的良苦用心,卻無言以對,隻是機械地不知其味地嚼著飯菜,腦袋也嗡嗡作響。“前些日子,你姑,你嬸給你介紹的,你都看不上,今天又是這個樣子,你說不用我們管了,自己找,你什麼時候能找到合適的?咱們這兒是鄉鎮,不同大城市,與你年齡相仿的男孩子,即便是沒結婚,也都定上了,可你,咳……”

爸咕著酒,又說了很多,意思隻有一個,無非是讓我省點心,儘快把婚事定下來。我隻是乖乖地聽著,卻大多都沒有聽進去,無非是不想惹爸媽生氣。一瓶酒還剩少半,爸還欲再倒,被媽收了起來,爸知道媽身體一向不好,也沒有執意再倒,點了根煙歎道“如今,你也有自己的主意了,找對象的事,我們說了你也不聽,自己看著辦吧。就知道聽那無用的錄音機,弄得震天響,還經常響到半夜,你媽睡眠又不好,過了年,俺倆就搬到你爺爺那個院子裡去住……”

爸接下來的話,我都沒有聽進去,心裡禁不住一酸,喉嚨間像卡了根刺一般,哽在那兒,想對爸媽說些什麼,卻一時又說不出話來。我知道爸媽不願再沒完沒了地數落我,責備我,畢竟我已是二十多歲的人了,於內於外都不好。爸媽之所以有此打算,這其間無疑沒有我遲遲沒有把婚事定下來之故。

“還是讓我搬過去吧,我一個人也沒有什麼物事,好般。”要爸媽搬過去,心裡老大不是滋味。自己常常與發小們聽音樂、k歌,並一直耍到深夜,怎能不打擾父母的休息呢?我給爸倒了一杯濃茶,愧疚道。“冰啊,去那邊住,你爸俺倆早有打算,那邊的房子畢竟沒有這兒寬敞明亮,你還能待幾年不娶媳婦?等閒暇時,咱就把這房子好好裝修一下,給你結婚用,到時候也省得我們搬來搬去的了。”媽知我心思,勸慰道。

自那之後,過了春節,爸媽就搬到爺爺家的院子裡去住了。自爺爺奶奶前幾年去世後,那院子還一直沒有住過人,我抽空打掃、維修了一番。爸媽剛搬過去時,一連幾天,我心裡都不是滋味,儘管吃飯還在一起。畢竟自小與爸媽生活在一起,已成了習慣,突然“分了家”,心中未免不空蕩蕩的,很是失落。

媽見我悶悶不樂,勸慰我說,就算現在“不分”,待我娶了媳婦,還不是也要“分家”,現如今,有幾個媳婦能與公婆不分家的?我從未想過會與父母“分家”,但看著身邊和自己年齡相仿並結了婚的,大多都是分家另住,心裡才算慢慢適應。自此後,一日三餐還是跟隨爸媽,住宿,嗬嗬,可有自己專政的小窩了,發小們在一起聽音樂、k歌,可以一直到天亮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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