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刑偵支隊的意見很快做出,雖然說王強有正當防衛情節,但是防衛過當,本質上是故意殺人。
調查取證流程很簡單,很快就移送給了檢察院。
檢察院也同意公安的意見,立刻批捕,馬上就要公訴。
一般像這樣的案子,至少要判無期徒刑。
李小蘭覺得天都塌了。
他們一輩子都很老實,怎麼攤上了這樣的橫事兒?
何況,這件事情他們根本就理解不了。
就算王強有錯,但也不能是故意殺人啊!
明明是這群黑社會欺負人,難道讓她老公不還手不成?
被逼無奈,隻能找梁書記!
梁書記的所作所為,老百姓都看在眼裡。
他們誰都不信任,隻信任梁書記!
梁江濤接了這個“狀”子。
這事涉及到老百姓的身家性命,由不得他不重視。
這種事情,案情非常簡單,王強是在生命受到威脅的情況下,奮起反擊,明明是正當防衛,憑什麼判定防衛過當?
要是這樣判案,那老百姓連自保的權利都沒有了,簡直是匪夷所思!
公安和檢察院處理過於簡單化!
梁江濤就是學法律出身,具有很強的法治思維和法律意識,一看就知道,這裡邊至少遵循了不恰當的慣例。
這種現象其實挺普遍的。
誰受的傷害嚴重,誰就有理。
就好比,兩個人打架,打贏了的那個人,就要進監獄。
這其實是一種不負責任的體現,一刀切。
當然,也不排除這裡邊有權錢交易的行為!
必須要嚴格調查,還公眾一個真相,不能讓人蒙冤!
梁江濤立刻把政法委書記和大三長找了過來,仔細交代這個事情!
同時對於政法機關法律水平不高的行為,進行了嚴肅的批評。
……
劉則剛和侯長城立即召開檢察院和公安局聯席會議,有關領導出席,有關辦案警察和檢察官也參加。
“這是典型的正當防衛,不能定防衛過當!適用法律錯誤!”劉則剛開門見山。
“檢察長,這就是防衛過當,他第一刀的時候算是正當防衛,但受害人都已經跑了,他還跑過去補了一刀,這就是防衛過當了!”負責辦案的女檢察官振振有詞。
在法律適用中,對於正當防衛的條件認定確實比較嚴苛。
“你糊塗,照本宣科,還要你乾什麼!儘信書不如無書。公安的筆錄裡很清楚,當時這個叫張龍的人,口口說說要找人殺王強全家,這個情況下,他如果不儘快製服張龍,他全家就受威脅!”劉則剛道。
“那張龍有可能是故意放狠話,他怎麼可能殺王強全家?”
女檢察官是個杠精,振振有詞。
“你這是想當然!張龍這些人就是社會的渣滓,什麼事情做不出來?有一點小摩擦,就當街拿刀砍人,這是正常人能做得出來的事情嗎?還有,按照你的說法,有人拿刀要殺你,你還得認真分析他殺你的可能性?然後再看要不要自衛?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侯長城怒道。
這些法律辦案人員,都是些什麼人啊?簡直是食古不化!
女檢察官還想強,不過看到兩個大官在前,最後沒敢開口。
但還是一臉不服的樣子。
那些案例都是這樣判的,他們這樣弄有什麼錯?
最終,經過共同研判,這個案子是典型的正當防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