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之,李玉潔,你都下鄉了,事關你自己一輩子的大事,你得好好想想,是搓磨歲月,變成老姑娘,最後變成人家的後媽,還是接受張玉明,兩口子恩恩愛愛一起過日子,之後一起回城。”
“李玉潔,你要知道,個人的日子個人過,日子過的好不好,幸不幸福,是你自己的事,你爸媽也不能幫你過日子。”
“就像你在這兒乾農活,日子過的苦,你爸媽也不能來幫你乾,隻要你不嫁給村裡人,成為本村人的媳婦,以後咱們知青回城,都是城裡人,你還怕日子過不好麼?”
“我聽說張玉明家世也不錯,你們在一起,算是強強結合,你還怕以後日子會過得不幸福嗎,等你回城有錢了,你在帝都金陵都買房子,你想去哪兒住就去哪兒住,帝都金陵兩邊跑,想怎麼生活怎麼過。”
上一世,李玉潔的結局也不好。
李玉潔作為女主最忠實舔狗的未婚妻,她的結局和原主一樣不好,都慘死在這個村子裡,再也回不去自己的家鄉。
原主是自己跳河死的。
李玉潔是被人推進河裡死的。
兩個人死在同一條河裡。
死後,張玉明調查她的死因,不知道他查出了什麼,就是有一天,張玉明沒有回來,村裡人去後山找到了他被啃的稀巴爛的屍體。
這一世,元春是希望李玉潔能接受張玉明,讓這對苦命鴛鴦能有個好結局。
李玉潔眼眶有點紅,“孔元春,真……真的能像你說的那樣幸福嗎?”
“我和張玉明結婚,我們真的能肆意生活,想怎麼過就怎麼過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