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春和薛易處了三個月,年前薛易休年假,跑去買了一枚金戒指,向她求婚成功。
轉日,薛晉和他媳婦潘娟給元春送來了六萬六彩禮錢和三金,還有一對翠綠玉鐲,一對古樸金鐲。
潘娟告訴她,“這兩對鐲子你收好,這是我婆婆當年的陪嫁,隻可惜,在混亂年代弄丟了不少,隻保住了幾件。”
“嬸嬸,我會把它們當成傳家寶傳給下一代。”元春鄭重道。
薛晉問她們,“小春,小易,你們結婚後,是住這兒,還是住明嵐小區?”
明嵐小區,是薛易家。
三年前,薛家二進的老宅拆遷了,薛晉和薛易一人分到三套房子,還有一筆錢。
當時薛易在國外求學,他把這筆錢留在薛晉手上,讓他幫他投資,薛晉眼光獨到,早就看出近年房地產會有大波動,於是他在帝都最好的地段明嵐小區,給薛易買了兩套四室兩廳的大房子。
三年前,他買時,才兩千塊錢一平米,現在都漲到了四千多塊,翻了一番多。
薛易看向元春,“小春,我都聽你的,你說住哪兒就住哪兒。”
“住我這兒吧,你那房子在四樓,還要爬樓梯。”關鍵是,明嵐小區離婦科醫院遠,她住那邊去,就要天天坐公交車上班。
薛晉也覺得元春這個小四合院挺好。
環境清幽雅致,溫馨暖意,要不是怕人說閒話,他都想搬進來住。
薛易和元春的婚期定在臘月二十二,用薛晉叔侄的話來說,就是不管有錢沒錢,娶個媳婦好過年。
薛晉給薛易的結婚禮是一輛小轎車,“小春家離科研所遠,有輛車子,你上下班也方便。”
薛易咧開嘴樂,“小叔真是我肚子裡的蛔蟲,急我所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