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承和看著人挺精神,挺光鮮,單位也好,可家庭條件並不好,俞家沒有分家,俞承和兄弟五個,兩個最小的下鄉了,最大的三個都結婚了,擠住在三室一廳裡的房子裡。
三個臥室,俞父俞母一間,俞大哥兩口子一間,俞二哥一間,輪到俞承和,就沒了空房間。
結婚前,俞承和住在客廳打地鋪。
結婚後,客廳多了一張上下鋪,兩口子睡下麵,俞承和的兩個侄子睡上麵,到了晚上,兩口子想親熱一下還得隱忍著,生怕會驚醒侄兒。
有幾個周末,俞承和實在忍不住當活鰥夫,就托人開了介紹信,帶著於晴去招待所住了幾個晚上。
孩子,也是那時候有的。
於晴是表麵光鮮亮麗,但其實,她不光是和丈夫住的憋屈,她活的也憋屈。
她兩個嫂子都有工作,婆婆在家帶孫子,隻有她一個人閒著,所以家裡所有的家務活都她一個人乾。
她不乾,想耍小姐脾氣,俞母就會罵她懶婆娘,罵她吃白飯,罵她不孝,連乾點家務活都不想乾。
俞母扯著嗓子罵,整條街的人都能聽到,於晴丟了幾次臉,就再也不敢偷奸耍滑不乾活。
幾年下來,於晴再也不是以前那個被父母捧在手心上的嬌滴滴大小姐。
於晴回到家,委屈的抱著父母哭了一頓,然後把俞承和支開,訴說自己這幾年的委屈。
於母唉聲歎氣道,“小晴啊,嫁人了,你就好好過日子吧,哪個女人不是這樣過來的,我年輕也沒少受你奶奶的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