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秦峰想到了向元春。
向元春是一個很安靜的女人,她很少說話,但總會把家裡打掃的整整齊齊,乾乾淨淨。
他的衣服,她都會洗乾淨後,再用大茶缸裝一缸熱水熨燙,衣服立挺,板板正正,。
鞋子也會用鞋油,刷的油光發亮,像新的一樣,再整整齊齊的擺在門口的鞋架上。
他每天要穿的衣服,她都會在頭一天晚上就準備好,整整齊齊的放在箱子上,他起床就能看到。
她做的飯菜很好吃,廚藝能媲美國營飯店的大廚,特彆是做的一手好魚,紅燒清蒸水煮,她都做的特彆好吃。
他喜歡吃魚,卻不喜歡挑魚刺,元春每次都會很耐心的給他挑魚刺。
……
“秦峰哥,你快哄哄妞妞啊,我真的被她吵的很頭疼,我好困哦,秦峰哥,你抱她出去走走吧。”
突來的聲音,打斷了他的回憶。
秦峰甩了甩頭,把滿腦子的向元春影子甩了出去。
他已經是向元夏的丈夫,就不能再去想向元春,他和向元春沒關係了。
秦峰抱著妞妞,去了堂屋,在堂屋走了幾十圈,終於把妞妞哄睡著了。
……
三天婚假結束,秦峰一大早跑去廠食堂打早飯,一小鍋粥和三個二麵饅頭,兩個雞蛋。
回來時,向元夏還沒醒,但妞妞醒了。
妞妞尿濕了尿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