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政權還想求魏欣欣複婚,卻被魏家人警告威脅,他才不敢再纏著魏欣欣,他被被趕出學校,走投無路下,去找李紅紅,兩人住到了一起。
但李紅紅吃了這些年的虧,就是因為當初她和李政權結婚時,沒有領結婚證。
如今,再給她一次機會,她不回在錯失良機。
第二天,她拉著李政權去民政局,領了結婚證。
李政權不想領,他不想娶李紅紅。
李紅紅隻是一個個體戶,而他是老師,雖然他被學校開除了,但他學曆還在,換個地方,他還能找到老師的工作。
老師的工作體麵,比個體戶體麵,可眼下,他身無分文,無處可去,他不跟李紅紅領結婚證,李紅紅就不收留他。
李政權為了能在城裡待下去,在被逼無奈之下,隻得先和李紅紅領了結婚證。
結婚後,李政權去大大小小的學校找工作,但魏欣欣做事太狠,她早就把李政權騙婚的事跡,傳的沸沸揚揚,幾乎整個省城教育界的人都聽說過他的大名。
李政權找了三個月,也沒能找到工作。
這期間,他花的路費,吃的飯錢都是李紅紅提供的,但在他一次又一次給李紅紅帶來失望的消息時,李紅紅終於認清了一個事實。
李政權是不可能在當老師了。
李紅紅不再給他錢。
李紅紅苦口婆心的勸道,“哥,你彆去外麵瞎跑了,跑了這麼久也沒個工作,還浪費錢,你不如跟我一起來賣東西,我看這些城裡人蠻喜歡咱們鄉下曬的乾貨,你去鄉下收乾貨,我負責賣,咱兩好好把這個生意做起來,等賺到錢了,咱們買個房子,也算是在這個城市安穩下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