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三人留在了萬市。
李父父子在工地上找了個瓦匠的活兒,工價比他們鎮上高三分之一,李大寶回了學校,繼續上學。
李母則在家乾乾家務活,有空了就去翻翻垃圾桶,撿一些廢品,一天下來竟然能賺六七塊錢,比工地上的小工賺的還多。
漸漸的,李母沉迷於撿廢品。
有時撿的不多,她就偷。
偷的次數多了,膽子大了,就成為了慣偷。
平房區也不是家家戶戶都有院子,有好多人家都沒有院子,吃飯洗衣,甚至做飯,都會在家門口做。
有人做飯,進屋拿個東西,再出來,煤爐子上的鐵鍋就不見了。
看見廚房門沒關,裡麵爐子上的鋁水壺在燒水,她溜進去拎起水壺就走。
看見誰家門口,曬了床單被套,收了放進臟兮兮的蛇皮袋裡走人。
人家在煤爐子上用的高壓鍋燉肉,她趁人上個廁所的功夫,就連鍋帶肉給人拿走。
有時連一把掃把都不放過。
晾在繩子上的衣服,屋簷下的鞋子,隻要她看中了,就會給人收走。
(不是編,是我家附近真有個這樣的人,還是個男的)
進屋偷東西,要是被人看見,她就會笑著說進屋討口水喝,太渴了,人家見她一個可憐兮兮的老太太,也不會計較。
有人斤斤計較,她就會躺在地上,耍潑打滾兒,非說人家冤枉她,還要訛人幾塊錢才肯罷休。
要是被人抓住偷東西,她就賣慘,哭可憐,她偷的都是小東西,有些人見她可憐,就會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