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寶要是個孩子,或許還會在李父的逼迫下乾家務活,可他的身體裡,是個幾十歲且已經過慣了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大少爺日子。
他哪裡啃辛苦自己,伺候爺爺和二叔。
爺爺和二叔免費住他家,就應該養著他,照顧他,憑什麼還要他一個小孩子伺候他們。
李大寶不乾活。
李父打了他一巴掌。
李大寶頓時瘋了一樣,要把李父和李老二趕出他的家,李父和李老二不走,他就跑去居委會告狀,說李父和李老二虐待兒童。
居委會的人,晚上來李家,對李父和李老二進行了一堂育兒教育課,讓李父李老二丟儘了臉麵。
李父許是太心寒,逼著李老二和自己搬去了工地上的工棚住,一日三餐,都在工地吃。
李大寶趕走了兩人後,又恢複了一個人的生活,他高高興興的去飯店點了一盤紅燒肉,兩碗大米飯,自己一個人吃的精光。
他一邊讀書,一邊撿廢品賣錢。
周末和寒暑假期間,他學著他媽去鄉下收山貨,再拿去造紙廠門口擺地攤,雖然賺的不多,但養活他自己一個人,綽綽有餘。
幾年後,就在元春以為,李大寶死心了,她這輩子不會在跟李大寶有任何的牽扯時,卻發現,李大寶竟然在接近她家小鳳。
她生的是龍鳳胎,兒子小名叫小龍,女兒叫小鳳。
小鳳比李大寶隻小了一歲,但雙胞胎讀書早,還恰巧和李大寶在一個學校,還是同班同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