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父不自然的開口道,“都是桃桃那丫頭不懂事,看你不醒來,怕你出事,就打了你幾下,以為能把你打醒,沒想到力氣大了點,把你骨頭打折了。”
林家就兩個人能走路,不是他,就是他女兒,他不能背負趁兒媳婦昏迷不醒時打斷兒媳婦腿的這個責任。
也真不是他打的。
女兒打的,這個責任,就得讓女兒自己扛。
反正女兒年紀還小,還不懂事,傳到了外麵,人家隻會說孩子關心大嫂,隻是用錯了方法。
元春嚶嚶的哭了起來,“爹,我的腿好痛,嗚嗚……桃桃她為什麼要打斷我的腿啊,嗚嗚……”
“爹,你一定要救我的腿,我不想做殘廢。”
林父為難道,“咱家沒有錢,醫生說要三百塊錢。”
“嗚嗚,爹,那我怎麼辦,我的腿廢了,我以後可怎麼活啊,嗚嗚,爹,我這輩子要被桃桃害了呀。”
元春聲音不大,但屋裡的醫生護士們都聽到了。
醫生建議道,“蔣同誌,你的大腿是有人趁你昏迷不醒的時候,用粗棍子打的,傷痕淤青都還是新的,不會超過二十四小時,我建議你報警處理。”
林父急道,“小寶媽,桃桃不是故意的,她也是關心你,隻是用錯了辦法,你千萬彆報警,不然桃桃這一輩子就毀了。”
元春哭道,“那我怎麼辦,爹又拿不出錢給我治腿,不報警,那就讓我一輩子做個殘廢嗎?”
“小寶媽,都是一家人,你就彆計較了,回去我就讓桃桃輟學在家照顧你。”
“嗚嗚,爹,我把你們當一家人,儘心儘力伺候你們,給媽倒屎倒尿,給你們掙工分掙糧食吃,可你們卻趁我昏迷不醒,打斷我的腿,嗚嗚……爹,你們太寒我的心了,海軍剛死,你們就這麼對我,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