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能說,自己的運氣不太好,找的這個情人竟然死了。
沈青雲沒有再說什麼,而是擺擺手,讓人把他帶了出去。
隨後。
焦海青就被市紀委的人直接帶走了。
他肯定要被異地調查,至於具體調查過程,沈青雲不會過問的。
等人被帶走之後,柳強東走了進來。
“書記。”
柳強東小心翼翼的對沈青雲說道:“我感覺他應該不是在撒謊。”
“他有沒有說謊,你說了不算。”
沈青雲淡淡地說道:“馬上安排人去調查他在案發時間的具體行蹤,確定一下他說的話是真是假。”
“是。”
柳強東不敢怠慢,連忙安排人去辦。
他明白沈青雲的意思,不管焦海青說的多麼天花亂墜,那都隻不過是他的一家之言,根本不能夠證明什麼。
隻有警方找到了實際的證據,才能證明他說的是實話。
如今這個時候,警察辦案對於口供的看重,是不如對證據的看重的。
這裡麵的原因很複雜。
首先就是?法律原則的要求?,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這一原則確立了證據在刑事訴訟中的核心地位,要求司法機關在辦理案件時,必須依靠證據來認定案件事實,而不能僅僅依賴口供。
換而言之。
警方如果沒有實際證據,那根據疑罪從無的原則,是不能把犯罪嫌疑人怎麼樣的。
其次就是??證據的確實性和充分性?。
證據確實、充分是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的必要條件,隻有當證據確實、充分,並且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相比之下,口供的真實性和可靠性難以保證,容易受到記憶、情緒、利益等多種因素的影響。?
還有就是?口供的局限性和易變性?,口供是被告人或證人的陳述,容易受到各種主觀因素的影響,可能導致判決的不穩定性和不準確性。
此外口供的真實性難以保證,可能存在虛假陳述、隱瞞事實或誤導性信息。
而且。刑事訴訟法中列舉了八種可以作為證據的材料,包括物證、書證、證人證言等。這些證據種類相互印證,能夠更全麵地反映案件事實。
相比之下,口供隻是其中的一種證據,必須與其他證據結合起來才能作為定罪的依據。?
正因為如此,在司法實踐中,司法機關會儘量收集多種證據,形成完整的證據鏈。
隻有當多個證據相互印證,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時,才能最大程度還原案件的真相,確保判決的公正性和準確性。
………………
焦海青的審問結果出爐,對於沈青雲來說,其實是一件好事。
因為他心中的那個猜測已經得到了初步驗證。
很快。
田野被沈青雲叫到了辦公室。
“書記。”
他來到沈青雲辦公室的時候,沈青雲正在那裡看文件。
“這是焦海青的口供,你看看。”
沈青雲指了指麵前的一份報告,對田野說道:“柳強東已經帶人核實了,這家夥說的是實話。”
“好。”
田野點點頭,拿起那份口供就看了起來。
隻看了不一會兒,他的臉色就變得嚴肅起來。
很顯然。
田野沒想到這條線索斷的這麼快。
原本還以為能夠從焦海青這裡得到什麼有用的消息,沒想到這家夥竟然是無辜的。
“不過也有一點線索。”
沈青雲抬起頭,對田野說道:“根據焦海青的說法,李麗麗曾經告訴過他,她丈夫程宇已經知道了兩個人的私情,並且還非常憤怒的表示,這件事不會就這麼算了。”
“您是說,程宇有嫌疑?”
田野不解的問道:“可是他沒有作案時間啊,案發的時候他在省城開會,有很多人可以為他證明的。”
“但是你彆忘了胡麗娟。”
沈青雲對田野說道:“她可是沒有去省城的,而且在案發那天,還出現在程宇家小區。”
“可問題是,如果是這個胡麗娟作案,那她如果跟李麗麗發生爭執的話,怎麼可能不驚動鄰居?”
田野也不是笨蛋,不解的對沈青雲問道。
“是啊。”
沈青雲聞言點點頭,想了想說道:“這個倒是問題了。”
他明白田野的意思。
彆的不說。
程宇雖然有殺人動機,但問題在於,他有著完美的不在場證明。
而胡麗娟這個人,雖然有殺人的時間,可她也是女人,同樣的情況下,如果讓胡麗娟和李麗麗兩個人搏鬥,鄰居是不可能聽不到的。
一時之間,不管是沈青雲還是田野,都陷入了沉思當中。
他們都是有經驗的老刑偵,自然明白,光靠猜測是沒辦法斷案的,必須要找到切實可靠的證據才行。
很顯然。
他們現在最需要的就是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