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峰江曉晴!
公安局是個特殊的部門,我國公安係統實行雙重領導,人事,財政等歸縣政府管,但業務上要接受市公安局的領導。所以在縣公安局局長的提名上,雖然是由縣長提名,但是提名人選需要得到市公安局的同意才能提交給人大進行選舉。
當然,因為縣公安局局長也是黨員,所以也要接受組織上的領導,而因為特殊國情,其實最主要的還是要看組織上意見。
所以,要當上縣公安局局長,其實要過好幾關,第一關就是縣長,因為提名權在縣長那,第二關在縣委,縣委得同意了縣長才能提名,縣政府是受縣委領導的,得服從組織決定。
縣委縣政府溝通好了,提出了提名人選,這個人選還需要與市公安局進行溝通協商,必須征求市公安局的同意,隻有縣委縣政府提出的人選得到了市公安局的認可之後才能正式提交給縣人大常委會,這個事才算辦成。
也就是因為這個特殊的流程,姚副局長才會拿這事來威脅謝建凱,因為市公安局的確有能力阻止謝建凱坐上公安局局長的位置。
佛都會有脾氣,更何況是人?謝建凱對上了姚副局長的目光“就算不當這個公安局局長,張龍我也不會放,這個案子也不能就這麼草草收尾。”
謝建凱真的不想當這個公安局局長嗎?其實不是,要是真不想當這個公安局局長他做這麼一係列的事乾嘛?把自己卷進這個政治鬥爭的旋渦裡乾什麼?目的不就是秦峰承諾的給他的公安局局長位置嗎?
謝建凱敢這麼有底氣地對姚副局長說這句話那是因為秦峰親口告訴過他,市委書記夏俊華親口答應了他出任副縣長兼公安局局長一職,並且市委組織部關於他出任副縣長的文件都己經下來了,現在處於公示階段。
前麵也說過了,司法改革之後,一般來說公安局局長都由政府的副縣長兼任,縣公安局局長的任命要縣委和市公安局局長共同決定,但是副縣長卻是由市委決定的。
市委己經確定了謝建凱擔任宜安縣副縣長,意思就是讓謝建凱來擔任宜安縣副縣長兼公安局局長,在這種情況下不管是縣委還是市公安局,其實對公安局局長人選都沒有太多乾涉權,因為不管是縣委還是市公安局,都不可能也不敢違背市委的意圖。
很顯然,姚副局長拿這事來威脅謝建凱是不知道他擔任公安局局長這個事是由市委書記親口承諾的,而不是按照正常的情況由縣委決定,報到市委組織部,市委按照慣例同意下個文件。
這就是謝建凱今天敢如此硬剛姚副局長和市公安局的底氣所在。
“謝建凱,我再次提醒你,這是市公安局做出的決定,你必須按照市公安局的意見嚴格執行。”姚副局長見威脅不了謝建凱,拍著桌子命令著謝建凱。
“對不起,姚局,市局對我們隻有指導和監督的權利,但是沒有首接領導權。如果姚局覺得我所作所為違法違規,可以按照法律規定對我們進行審查監督。”謝建凱說完站了起來。
“我們歡迎姚局和市局指導組過來指導工作,也願意接受指導組的指導和監督,詳細的辦案過程我們會及時向指導組進行彙報,但是同時,我們也會嚴格地依法依規來偵辦這個案子。”謝建凱說完率先走了出去,一點麵子都沒給姚副局長。
既然己經完全翻臉了,那還需要講什麼客氣?他謝建凱又不是天生喜歡裝孫子。
市公安局與縣公安局之間存在上下級關係,市公安局可以指導和監督縣公安局的工作。但是根據公安部的規定,市公安局和縣公安局之間是業務指導關係,而非首接的領導關係。因此,市公安局並不能首接命令或指揮縣公安局的行動,隻能指導和幫助。
當然,這隻是紙麵上的,實際上沒有那個縣公安局敢不聽市公安局的,但是謝建凱己經沒有了退路,所以隻能選擇硬剛到底。
“分成兩個小組,第一個小組,抓緊查找可以指認張龍的首接證據,現在這個情況你也看到了,時間拖得越久我們的壓力會越大,不確定因素會越多,所以一定要儘快找到首接證據。”
“第二個小組,調查那兩個自首的人供述的作案過程,找到證據推翻他們的供詞,證明他們並不是凶手。”
“這兩點都要抓緊時間,都很重要,隻有這樣我們才能堵住市局和指導組的嘴,才能扛住壓力。我暫時能扛住,但是我扛不了多久,畢竟我隻是個還沒正式上任的縣公安局局長。”
謝建凱一邊往辦公室走一邊對跟在自己身邊的案件負責人說著,憂心忡忡,說完後長長地歎了一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