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書七零,假千金帶商場當知青!
聽著老夥伴這麼勉強才磕磕巴巴的呼出自己名字,林大虎有些無奈。
“阿財,大虎這個名字,你得叫習慣了!”
其實,若不是時局不允許,他也喜歡聽少爺這個稱呼的,這讓他好像回到了童年的快樂時光。那個時候的他,可以說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但是,必須要適應。
現在可到處都是小耳朵,一不留神,就是給自己,給身後的家埋炸彈,然後把所有人炸的體無完膚。
胡財不好意思的撓了撓自己的後脖頸,訕訕答道:“我這不是一時間反應不過來嘛!”少爺從小都叫習慣了,突然改了稱呼,能馬上適應才怪。
隨即,胡財支棱道:“可是,大虎哥,我有個疑問,既然不按從前的說法稱呼了,那我為什麼要叫你哥,明明我比你還大不是?”
但是,若是仔細觀察他的眼睛,就會發現,看著挺有膽識的,其實心裡比什麼都虛。
“雖然不按以前的叫法,但我們桃園結義的時候,我為兄,你為弟!自然而然我是哥了。”林大虎看著突然膽肥想要翻身的老書童,笑眯眯的。
胡財麵對這樣的回答,十分不得意,結義當時,他倒是想當大哥呀,可不是被威逼利誘給鎮壓下去了嗎?
當時他要是不答應,小少爺就該扯著嗓子哭了。
而且,他一個小小的書童,哪敢反駁金尊玉貴的小少爺,那不是找抽呢嗎?!!
“阿財,你有意見?”林大虎笑容更深了。
胡財剛想大逆不道說有點,但是,觸及自家少爺臉上那看似愈發燦爛實則愈發詭異的笑容時,果斷搖頭。
“沒有!大虎哥為兄,我是弟弟,這一點毛病都沒有!”
“乖!”林大虎像小時候一樣,拍了拍他的頭,順毛捋直老書童的小委屈。
“少,大虎哥,我已經不是小孩子了!”胡財好久沒被這麼對待,一時間又羞又惱,彆扭得很。
“行!以後不了!”林大虎滿口答應,豪氣的乾了一杯酒,可眼裡的失落肉眼可見。
他也是做了之後才恍然發覺他們都長大了,都不再是曾經那個拿著一根樹枝就大言不慚說要仗劍走天涯的光屁股蛋子孩了。
這些小動作,也不合時宜了。
“大虎哥!”胡財也感覺到很大的失落感,同樣給自己飲了一杯。
小時候,多麼希望長大,以為長大後能擺脫管束,瀟灑走一回,現在就多麼懷念,懷念童年的無憂無慮。
胡財從回憶裡抽身,整了整心情,問出困擾自己多年的問題。
“大虎哥,這些年你都去了哪?當年到底發生了什麼事?為什麼管家伯伯會說你被浪卷走淹死了?”
林大虎露出嘲諷一笑,“他也隻能這麼說了!”
畢竟,當初就是他自己,也沒想到,自以為忠心耿耿,一輩子都不會背叛胡家的管家伯伯,居然會那麼想要他的命。
“少……”胡財激動道:“大虎哥,你這話的意思是說,當初你的失蹤,是管家伯伯做的?”
“嗯!當初,就是他親手把我推進江裡的!”林大虎苦澀笑道。
如果不是他命大,遇到了好心腸的養父母救了他一命,恐怕他早已經成為這東江中的一縷冤魂了。
隻是可惜,養父母雖然心善,可也是命薄之人,明明已經迎來了曙光,卻還是沒能享福,被一群土匪給要去了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