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書七零,假千金帶商場當知青!
他一邊應付著林嬌嬌,一邊想著怎麼從這個坑爬出去,然後好好收拾她。
隻是他發現,要想爬上去並且一招製敵有點困難,而且剛才摔下來的時候,他的腳有點崴到了,使不上大勁。
發現這個事實後,羽毛心裡暗恨得不行,惱恨這個坑到底是誰挖的,要是讓他知道了,非得變成那個人的埋骨之地不可。
隻是當務之急,還是想想怎麼勸這個小祖宗放過自己,然後再來個秋後算賬。
他羽毛,可從來不吃這等暗虧。
“同,同誌,不然,你跟我說說你叫什麼名字,興許我就想起來了。”
“又或者,你說的再詳細一點,告訴我我們之間曾經發生過什麼不愉快的事,哥跟你道歉,哥補償你!
哥跟你說,哥可是跟阿雄哥一塊辦事的,整個南濟市哥都有人,來錢的法子也多的是。彆的不說,錢,那是一點不缺。
如果真的是哥的錯,哥肯定會大大補償你!”
林嬌嬌:有點意思,難怪能做到這個位置。
“哦?那你先說,你手上有多少錢?”
“我可告訴你,如果不能入我的眼,那你是沒辦法離開這裡了。”
“當然,你也不用想著用你們的阿雄哥來威脅我,因為,我不怕的哦!”林嬌嬌嗲嗲道。
羽毛:臥槽,這娘們到底是什麼人,有什麼倚仗?居然連阿雄哥都不怕?
要知道阿雄哥在南濟市的名聲可是響當當的,是南濟市的地下之王。
誰要是敢不長眼惹到他不快,最後的下場要麼被送去喂了狗,要麼就是埋骨荒野。
不得不說,羽毛是真的有被嚇到了。
他原本以為搬出阿雄哥能讓林嬌嬌有所顧忌,然後自己尋找機會脫身。
可是這個想法泡湯了。
他的處境也變得更加危險。
但是既然提到了錢,那就用錢試試看看能不能打開逃生之門。
回頭能脫身,就是傾家蕩產又何妨?
隻要命還在,他還跟著阿雄哥在黑市混,那就不會缺錢花。
“小同誌,哥手裡有十根大黃魚,還有一匣子珠寶首飾、好幾百塊錢和一些全國票證,就藏在南仁路十六號院裡的那顆石榴樹下,那是哥的全部家當,你都拿去,隻要放哥一碼,哥哥定會感激不儘,一輩子記在心裡!”
“喲!這麼多呀!看來跟著阿雄哥混,這油水聽足的。”
“嗐!還得是阿雄哥抬舉我,不然我也不能攢下這麼多錢來,我和小同誌你也不會有此緣分不是?”
“確實!不過,你覺得你的命就值這麼點錢?”
“當然不!”羽毛立馬否認,“哥的小命值錢著呢”
繼而又有些羞囧的彆過了頭,聲音飄虛道:“隻是哥現在就隻有這麼多錢,再多的,哥也拿不出來了。”
“不不不,你能拿得出來。而且,能拿出來好多好多的!”林嬌嬌豎起食指搖了搖。
羽毛聞言不由心頭一驚,遍體生寒。
他的錢確實不止多,還有其他兩處地方有藏著,金額不相上下,但是這事除了他以外,應該沒人知道才對。
可是如今,卻被林嬌嬌給點破了。
羽毛不知道這是巧合還是真的被對方給知道了,但是他還是做出一副茫然模樣。
“啊?”
“小同誌,你莫不是在跟我開玩笑?”羽毛露出一抹苦澀笑容,“雖然我也想像你說的,還有好多好多,隻是奈何我真的沒有,就這麼多了。
所以小同誌,看在我把全部家當給了你的份上,你就饒我一命如何?”
“饒過你,也不是不行!隻是看你自己的表現。”林嬌嬌還是打著馬虎眼。
“表現?我自認為我的表現已經很好了,不知道小同誌你覺得哪做不到位,我來改。”
“狡兔三窟?!”林嬌嬌紅唇輕啟,吐出四個字。
這四個字直接將羽毛給乾沉默了。但還是想要保住自己的小金庫。
這可是他多年的積蓄,全部交出去了,他絕對會心疼到吐血。
“小同誌,你這個想法確實很有道理,但是我沒有!我壓根就沒有想這麼多,隻有這一個地方。
其實我覺得小同誌你也是個聰明人,應該知道,就算我在阿雄哥麵前再怎麼得寵,也不可能攢下那麼多東西。
要是真有第二第三個,那不用你出手,隻怕是阿雄哥都容不下我了。”
羽毛把這話說的非常的無奈,好似被無良老板壓榨的可憐打工人。
“既然這樣,你我隻能說抱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