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書七零,假千金帶商場當知青!
“錢嘛,總有辦法的。”
做一回梁上君子,應該挺刺激的。
是的,林大聞和林天浩擔心得不錯,她手上確實沒有一百萬。
除去商場,她這幾年的收獲加上林家人給的那些,其實是有一百萬的,當然,三百萬都能有。
畢竟,劉豐田那麼大一個私庫的東西,都在她手裡。
但是,那些很多是古董瓷器,要一下子全變現,不太可能。
即便可能,價格也會變得很低。
所以林嬌嬌不可能會這麼做。
可不這麼做,她手裡的現金也才十萬左右,再加上那些金子,也才不過三四十萬。
距離一百萬,可是還有好大一個鴻溝。
要想填補這個鴻溝,就得另想辦法。
而最快最來錢的法子,都是刻錄在刑法上的。
但是港城的法律,隻約束窮人,可以說是形同虛設。
她林嬌嬌雖然在港城大佬麵前提鞋都不配,但是,也算是有錢人一行當了不是?
所以,港城的法律,對她,也應該是沒有作用。
那她去當個劫富濟貧的梁上君子,肯定也還是個“好人”對吧!!
“嬌嬌,你還年輕,可不能乾傻事!”林大聞看見她的笑,心頭一緊,趕緊道。
“放心吧,我心裡有數。”林嬌嬌擺擺手。
“姐,你到底怎麼想的,為什麼非得要在港城置產?”難不成是被港城這裡的小資生活給勾住了,不想再回去?!
“這個你們以後就知道了。”林嬌嬌淡定不已,“放心吧,沒事的。”
“行了,都坐下吧!何經理要回來了。”
林大聞和林天浩相互苦澀一笑,隻能照做。
隻是嘴裡不停的喝茶,想要借此平複自己的心情。
沒多久,何經理回來了,一同回來的,還有一份合同。
“林小姐,我們老板說了,既然您如此有膽識,他也願意支持您,所以,同意把十四號倉庫的所有權交付給您。
至於價格,他說願意跟您交個朋友,隻需要一百二十萬港幣。”
“一百二十萬,還是港幣?”林嬌嬌有點震驚。
“林小姐,是的,港幣。本來十四號倉庫的本來要價是五百萬,還是美元的,但我們老板實在是欣賞林小姐您,所以讓了很大一步。
不過,我們老板想要跟您見一麵,順便吃個飯。”
林嬌嬌還沒開口,林大聞和林天浩便大聲拒絕,“不行!”
林大聞一個箭步擋在了林嬌嬌麵前,“我們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