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呀,不過,你懂的,老規矩!”林嬌嬌微笑道。
劉佳佳:麻蛋,我就知道!錢錢錢!你就知道錢!鑽錢眼裡了是吧!
她咬著貝唇很是難堪,“姐姐,我……”
“打住,彆叫我姐姐,我們之間可沒什麼關係。我媽也隻生了我一個女兒。”
林嬌嬌可不耐聽她喚這聲姐姐。
不是姐姐這個詞不能叫,是劉佳佳非得加上屬性,婉轉悠長,還帶著委屈和怯懦,誰家正常人是這麼叫人的?
不知道的還以為是個受欺負了不敢還手的妹妹呢!
“要說話就正常說話,跟剛才一樣。那些小手段彆使在我身上,我不是男人,我不憐香惜玉,不吃你這套。”
“好,的,林,同,誌,”劉佳佳咬緊牙關。
她就是想打個感情牌讓林嬌嬌對她手下留情點而已,咋就這麼難呢?
不行,她要去一趟林村。
不能把林嬌嬌壓下,怎麼都要給她找點事添堵。
“林同誌,我知道你的意思。
隻是我現在情況你也知道了,我的情況不是很好,你能不能,能不能寬限我幾天?!
不要把今天的事給說出去。
你放心,錢,我一定會儘快湊齊給你的。”
“行呀!幾天?三天夠不夠?”林嬌嬌從善如流的從桌麵上拿起紙筆遞過去,“來吧,內容名字日期,一個不能少。”
“哦對了,彆忘了手印啊!”
話落,她看向甘隊長,“甘隊長,待會借一下印泥或者紅墨水。”
甘隊長沒想到林嬌嬌的操作會這麼溜,都看呆了,隻能訥訥點頭。
“一定要這樣嗎?”劉佳佳不想寫欠條。
林嬌嬌為了坑劉佳佳一筆也是絕了,連自己病了都能胡謅。
“那是當然了。
生病了就是要吃藥呀!
你不讓我買點藥治治嘴,它開口亂說話怎麼辦?
萬一要是讓……”
一句話,想要讓她不把事情說出去,沒有封口費怎麼能行!!
“好,我寫!”劉佳佳聽明白了她的意思,認命下筆。
可是在寫金額時,她停下了筆,“林同誌,我再多給你兩百塊錢,你把我從警察局帶走!”
“這不好吧!你這是當著警察同誌的麵徇私枉法呀!”林嬌嬌故意道。
劉佳佳:哼!誰不知道你叔叔是警察局局長,你想要帶走一個人,不是一句話的事?不就是想要錢嗎矯情個什麼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