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李夫人的娘家早已不在港城,父母親也離世了。
但是,並不代表娘家就沒人了。李夫人的幾個兄弟都還活著呢!
他們一向疼愛李夫人,並沒有拋棄她,若是知道了她的委屈,抽時間回來處理還是沒問題的。
不過,嫁妝拿回來是不可能拿回來了。
但,李家的家產,李夫人還是能分到的。
“李姐姐,想要拿回來嫁妝有點難辦,除非你當初把嫁妝交給李先生時,留下了什麼關鍵性的證據。
比如說契約或者股份轉讓合同等等。
不然,有見證人也好說。”
果然如林嬌嬌所猜的那樣,李夫人當時戀愛腦上頭,一心隻有情郎,哪還記得什麼證據。
“我的嫁妝是不是拿不回來了?”李夫人早有預料,但還是很失望。
“很大可能是拿不回來了。
不過,你可以分你丈夫的財產。”
“怎麼說?”一聽這個,李夫人立馬來勁了。
“李家能發展到今天這個規模,少不了你的功勞。
畢竟你當初嫁到李家,李家是什麼情況有目共睹。
這麼多年來,如果不是你持家有方,替李先生照顧好後方,替他解決資金難題,讓他毫無後顧之憂的奮力拚搏,李家不可能有發展這麼好。
李家,應有你一半。”
“真的?”
“真的!”
雖然她不太清楚一九八二的港城婚姻法對於共同財產是怎麼定義的。
但這邊既然還保留一夫多妻製,那肯定是偏向南方的。
肯定不能用港城的婚姻法來判定。
隻能找外援,走國際法。
現在港城還沒有回歸華夏,是y國的殖民地,可以走y國的律法。
y國的律法對於女性,更具包容性。
隻是,此時y國婚姻法中對共同財產是如何處理的,那就要李夫人他們自己去查了。
律師,最好也是選國外的律師比較合適。
她對這方麵真的沒什麼研究。
不過,有個問題。
李小姐如果悔婚,會不會得罪公爵之子?
如果對方插手到李家的家務事中去,那,最後李夫人能拿到多少就不確定了。
李夫人興奮過後,也想到了一個問題。
“我先生不會同意我拿走那麼多錢的。”
“我想也是。”林嬌嬌認同點頭。
若是讓李夫人帶走這麼多錢,那李家肯定會受到重創。
就算是傻子,也不可能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