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軍營大門口,佩刀能把腿給戳了?
這他娘的什麼跟什麼啊,講笑話都不帶這麼離譜的吧!
眾人茫然地麵麵相覷,隻有一個忠實小弟剛拎著水桶從後院出來,沒聽見外頭說了什麼,還在一個勁兒地拿葫蘆瓢在往徐允恭嘴巴裡灌涼白開。
張唯反應稍快些,跑到外頭去把招呼人的那個連拉帶拽扯到了燒刀子鋪裡。
“不是,你把話說清楚,什麼叫佩刀把腿給戳著了,你們佩刀沒有刀鞘的?”
他難以置信地發問。
被抓進來的是個普通小卒,跟在場大部分人一樣都是大頭兵,本來還著急上火的,這會兒見裡頭大都是自己人,還有一位魏國公家的公子哥,心知這次找對地方了,也隻能忍著急躁解釋起來。
“當然有刀鞘,但是張老三那家夥也是真的倒黴催的!”
張唯看了一眼,低聲道:
“出了血,不是特彆多,現在傷口隻是有些滴血,但剛才出血應該不算少,衣物都能擰出血來了。”
他今天隻是想來看看酒精弄得怎麼樣了,誰知道先是遇到徐允恭這個二愣子把接近度的酒一口悶,然後又碰上個倒黴催的兵戳傷腿部大動脈。
“帶我去,還有,從明兄,你把這裡剩下的那壺燒刀子也給帶去!”
張唯不明所以,但他還是憑借對宋慎的信任這麼做了。
聞聽此言,他立即搖頭:
宋慎在心裡吐槽的同時,也暗自鬆了口氣。
宋慎雖然不知道金瘡藥的配方是什麼,但他知道金瘡藥顧名思義就是治療刀劍外傷的,裡頭應該有草木灰和各類中藥成分,最起碼消毒殺菌沒有什麼問題。哪怕是單純的草木灰,大量覆蓋後也可以儘快止血,這種東西應該很早就有了。
“從明兄你準備好那壺酒,再去找乾淨的麻布,拔刀後血有可能會噴出來,你們立刻用麻布死死按住他傷口,過一會兒鬆開,然後把酒澆到他傷口上,再按住,直到他傷口停止出血。”
他心裡暗罵一聲國粹。
張唯將情況描述給宋慎,後者頷首:
“可以,這樣就挺好。”
所以,當看見宋慎背後站著這麼多軍卒的時候,剛剛還圍在張老三旁邊看熱鬨的普通百姓們瞬間就散了個乾淨,退開了足足幾十步遠,生怕自己被這群軍爺給遷怒。
宋慎被顛得七葷八素,五臟六腑都差點吐出來,百忙之中還得抽空吩咐:
“帶兩根條凳走,yu……有長布的話,yu……也扯一條,等會兒有用!”
“沒有……真的沒怎麼滴血了!”
於是他這才微微側頭,對張唯道:
兵荒馬亂的一頓亂跑之後。
“我們這些普通軍卒哪裡能用上金瘡藥,那很珍貴的,醫士手裡也沒多少,都是準備給上官的。”
但止血帶總不可能一直用,否則血液長時間不流通,張老三這條腿壞死,那就直接廢了。
宋慎:……臥槽啊!!!
了解到人已經退開了之後,宋慎讓張唯把自己扶到了地上的傷患旁邊。
“要是慢了一刻,他可能就救不回來了!”
什麼破形容……
“你觀察下,看他傷口還有沒有繼續滴血?”
宋慎這下是真的被乾沉默了。
身後那群軍卒們本來就是些沒有什麼文化更沒有主見的,他們平時聽上官的命令聽習慣了,這會兒有了宋慎做主心骨,更是說什麼就是什麼。
此時立即有人上前跪坐在地,把張老三的膝蓋直接放在自己大腿上,強製屈膝,而後才問:
隻留下燒刀子店的小二和掌櫃的在門口爾康手,欲哭無淚。
張老三旁邊蹲著的軍卒,正是剛才與他嬉笑打鬨出軍營的人。
張唯將現場情況低聲同宋慎說了之後,宋慎厲聲嗬斥:
“不想他死的話就讓開些,他現在連喘氣都難,你們圍著他更是喘不上氣!都散開!要看熱鬨的站遠點看!”
如果等到軍醫過來也隻能用這個辦法,那還不如他自己動手呢。
他說話是不頂用的。
土匪劫掠村子的時候時間緊迫得很,搜刮一遍就趕緊走了,跟梳頭一樣,總還有些剩餘的。但兵不一樣,他們搜刮村子的時間充裕,可以相當細致,像篦子梳頭一樣,非但能把頭發裡的虱子給梳走,連頭皮都能給你薅爛。
“各位大哥你們行行好吧,剛才他那血都止不住了,這會兒好容易才停下,我都不敢亂動拔刀,但又得趕緊找人幫忙抬著他去找醫士,隻能就近找,你們幫我一把行不?”
張唯不知道他要乾嘛,但依言照做。
這酒表麵上叫燒刀子,實際上在張唯心裡,它已經更名為酒精了。張唯可沒忘記之前宋慎跟陛下說起酒精用處的時候,最初提起的就是它可以治療外傷,防止傷口腐爛,而宋慎既然能弄出這類東西,說明他對於傷口處理也有所涉獵,聽他的雖然不敢保證一定能行,但也不可能出什麼大錯。
他咬了咬牙,狠下心道:
宋慎邊吩咐邊覺得心好累。
這個傷本身就已經足夠離譜了,可誰能想到,最離譜的還得是這受傷的過程!
張唯本來是想自己推著宋慎走的,奈何他本身是個文官,體力不好,跑兩步就有點喘了,身後的軍卒們有兩人架著徐允恭,其餘人見狀實在是急得很,一把扯開張唯,自己來推輪椅,一個木頭輪椅愣是給宋慎坐出了推背感,好懸沒給他推吐了。
應天府,從皇宮出來的路上。
“我親眼瞧見他跟另一個兄弟從軍營裡玩鬨著出來,倆人拿著帶鞘的刀在路上互相錘,本來也就當棍子使使,那刀鞘也不是那麼容易滑的,可不知道為啥,張老三那把刀的刀鞘突然一下掉了,他著急忙慌要去撈,因為在軍營外頭拔刀回去是要受罰的,結果那小子左腳絆右腳,自己把自己給絆倒了。”
軍卒們齊刷刷搖頭:
除了喝得上頭的徐允恭還在迷糊之外,所有人都聽得極其傻眼。
沒有鏽跡,那破傷風的概率還不是很大,救人的機會也大很多。
他倒不是真的著急一個素不相識普通軍卒的死活,隻是,如今恰好碰見,手邊又有一壺酒精,若能實地試驗一番,日後陛下問起來他也方便有個交代。
要不然電視劇裡為啥所有人都能用上?
“從明兄,你把我的手放到他受傷那條腿的大腿根位置。”
“你們幾個,隨我去抬人;你們幾個趕緊跑回軍營去叫醫士,帶金瘡藥和乾淨麻布那些來!快快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