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樂音樂比他們提前一天下手就已經夠曹溥心意外了。
現在對方都已經談到了合作的細節。
如果沒有大意外。
那他們炫彩娛樂基本就沒戲了。
就算他們投資比抖樂音樂更多也不管用。
畢竟抖樂音樂已經和逍遙傳媒簽了意向合同。
意向合同可是同樣具有法律效力的。
如果不是合作內容發生重大改變。
哪方違約都是要賠錢的。
而且就算為了聲譽。
逍遙傳媒也不可能為了這點錢違約。
曹溥心此時也有些後悔。
其實昨天晚上他就已經有了前來合作的想法。
不過昨晚太晚了。
他覺得不急這幾個小時。
於是打算今天一大早過來。
誰曾想,抖樂音樂下手竟然這麼快。
昨天晚上就已經和逍遙傳媒簽好了意向合同。
如果他們昨晚連夜趕來,說不定還有機會。
可是現在。
說什麼都晚了。
就在曹溥心後悔不已的時候。
林若雲再次開口了。
“如果是一般情況。”
“我們和貴公司這次沒辦法合作了。”
“不過我們和抖樂音樂在合作的細節方麵有較大爭議。”
“合作無法達成。”
“而且意向合同有望解除。”
“所以我們之間的合作還是有機會的。”
曹溥心臉色再次發生反轉。
臉上露出了興奮的笑容。
似乎生怕林若雲反悔。
曹溥心立馬開口道:
“林總,我們炫彩娛樂對這次合作是非常有誠意的。”
“我們願意在抖樂音樂提出的一億基礎上。”
“再增加兩···不三千萬。”
炫彩娛樂的專業團隊對逍遙好聲音的投資評估非常高。
如果是投資一億的情況下。
那基本是穩賺不虧的。
而且他們還發現了一個點。
那就是給平台引流。
這場比賽的熱度是前所未有的。
一旦引流,很可能收獲近百萬的活躍用戶。
近百萬的活躍用戶。
那可是每年能多出好幾千萬的收益。
而且因為逍遙傳媒沒有自己的音樂平台。
引流這方麵他們很可能還沒有發現。
這麼大的一個便宜。
不占這不是王八蛋嗎?
這才是曹溥心如此著急飛來逍遙傳媒總部原因。
這裡再提一點。
炫彩娛樂不是單純的作品輸出公司。
他們還有著自己的音樂平台。
這麼說吧,炫彩娛樂就是逍遙傳媒和抖樂音樂的合體。
在歌曲輸出上。
炫彩娛樂有著自己龐大的作曲部、作詞部和藝人部。
他們每年產生的歌曲。
不管是數量還是質量。
在整個華國都是名列前茅的。
光這一點,他們就足以稱之為音樂巨頭。
事實也的確如此。
而且他們除了有自己龐大的創作團隊。
他們還有著一個音樂平台——炫彩音樂。
這個音樂平台雖然不是華國最大的音樂平台。
但也是整個華國排名第三的。
號稱華國三大音樂平台之一。
光一個炫彩音樂就能把抖樂音樂吊起來打。
可想而知炫彩娛樂的實力有多強。
這也是為什麼炫彩娛樂能在整個華語樂壇稱得上巨無霸的原因。
市值上百萬可不是說說而已。
此時的曹溥心,一臉期待。
然而林若雲卻始終不緊不慢。
在曹溥心略顯焦急的目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