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把整個方案翻完。
音協的確提出了不少條件。
但這些條件中沒有一條是很過分的。
無非就是付出了這麼大的代價,他們想回回血。
就比如音協也要入股比賽。
隻不過他們入股不參與分成。
隻要求擁有監督權。
監督比賽的公平性。
畢竟比賽上,他們有很多自己的歌手。
如果主辦方在比賽上做什麼手腳。
把他們的歌手淘汰了。
他們一點辦法都沒有。
所以才會以音協的身份,監督比賽的公平性。
對於音協提出的這個條件。
林若雲自然會答應。
因為她們本身就不打算搞什麼內幕。
比賽幾乎都是透明的。
全程都有現場直播。
評委都是業內知名音樂人。
甚至她們已經邀請很多重量級的音樂人來當決賽的評委。
這些評委不乏國家隊的成員。
所以搞內幕是不可能的。
還有一個值得關注的條件就是他們需要比賽選手的信息。
對於這一點。
也不難理解。
這場比賽,史無前例的龐大。
自由歌手更是占據了大部分。
這麼多的自由歌手,肯定不乏有實力的選手。
音協的這個條件,無非就是音協的各大公司想要提前挖人。
對於這一點,林若雲也可以同意。
不過她也會做出限製。
這麼多自由歌手,他們自己肯定吃不下。
注定要被各大公司瓜分。
所以影響並不大。
如果說這裡麵的哪個條件最過分。
那就是音協的強硬了。
於哲彥這次來算是最後一次。
如果逍遙傳媒不同意這個補償。
音協將直接放棄。
同意,就當場簽合同。
不同意,那音協放棄這次競爭。
他們則積極準備備戰韓島樂壇的衝擊。
當看到這個條件的時候。
林若雲就知道。
這已經是音協最後的底線了。
也怪不得這次來的人隻有於哲彥一個高層。
畢竟地線都擺出來了。
其他人來了也沒用。
想明白一切。
林若雲終於認真的思考了起來。
三個億,其實已經遠遠超出了林若雲的預料。
這補償金額,也超過了韓島音協給的條件。
如果真開設分賽區。
逍遙傳媒還真不一定能賺到三個億。
而且就算超過三個億,也不會超過太多。
畢竟韓朝和島國不是比賽的主場。
收益始終有限。
最關鍵的是,這三個億,還是現金流。
隻要簽下合同。
那音協將在一個星期之內把款打到逍遙傳媒賬戶。
這一點,誘惑力比韓島音協的條件大太多了。
不需要任何成本。
就直接獲得三個億。
這誰不心動。
如果加上抖樂音樂給的三個億。
這場比賽。
還沒開始呢,逍遙傳媒就已經淨賺六個億了。
隻是簡單思考。
林若雲便做出了決定。
隻不過她還需要向蘇洵彙報。
而且還要開會討論。
畢竟這件事涉及到的金額不少。
她不可能一個人就能做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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