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我要救他【2000均訂加更】
這個時代的元郎還沒有被開發,有很多空地。
一片平原,有連綿的農田,山林眾多。
和繁華的中環沒法比,完全是兩個天地。
“呼喝.哈.”
元郎的某處山腳下,王小保和李小龍打成一片。
拳來腳往,拳拳到肉,倆人打得好不激烈。
李小龍用的是自創的截拳道,講究的是無限搏擊,沒有套路。
它的綱領要義是‘拋棄傳統,表達自我’、‘以無法為有法,以無限為有限’。
王小保用的是老爹傳授的掠影步和撼山拳,腳步飄灑自如,拳法如羚羊掛角般微妙。
他收著力道,以守代攻,輕鬆的接住對方攻來的每一擊。
劈裡啪啦一陣對打,拳拳到肉,直看得旁邊觀戰的鐘楚虹和琳達兩人心驚肉跳。
“不打了不打了,你的拳法很厲害,我不是對手。”
打了數百回合,李小龍跳出圈子,眼中露出震驚之色。
他背在身後的雙手一片通紅,腫得像大豬蹄子似的。
他拜葉問為師多年,見識過不少老一輩的武師,也和他們比試過。
嗯,不能說不堪一擊吧,隻能說令他大失所望。
所謂的搏擊套路,象征意義大過實戰意義。
因此,他才會舍棄套路,自創了無限搏擊的截拳道。
但今天和王小保的這場比武,他才驀然發現自己錯了。
並非所有的傳統套路不行,是他以前見識到的套路不行。
“小龍哥客氣了,咱們勢均力敵,打了個平手。”
王小保謙虛的擺了擺手道:“我習武是為能讓傻子心平氣和的和我說話,而讀書呢,則是為了能夠心平氣和的和傻子說話。”
經過一番比試,他發現自己的實力果然比李小龍強,打起來遊刃有餘。
“這話說的不錯,我很喜歡,哈哈。”
李小龍雙眼一亮,看王小保的眼神都不一樣了。
兩人的想法不謀而合,他感覺是同道中人。
“哦,親愛的布魯斯,恭喜你又收獲了一名朋友,我真為你高興。”
琳達走上前來,抱了李小龍一下,高興的說道。
“no,琳達,我收獲的不僅是一名朋友,他還是一名作家,這確實是一件值得高興的事。”
李小龍摟著妻子琳達,笑著對王小保道:“小保兄弟,咱們該談正事了。”
“小龍哥,伱真的想買下《誅仙》的版權拍電影?”
王小保皺了皺眉,說道:“恕我直言,以目前的技術,怕是拍不出我想要的效果。”
不是他小看了當前的科技水平,想拍出仙氣飄飄的效果怕是力有不逮。
要不是他前世比較崇拜李小龍,他才不會說這種話,有賣出版權機會他豈會不賣?
眼下他拒絕,隻是不想讓前世的偶像浪費錢罷了。
“我知道,香江的技術真是不值一提,但我可以拿到技術更先進的米國去拍。”
李小龍打了個響指,傲然說道:“不是我吹牛,我在兩邊都有點名氣,能拉到不少投資。”
他簽約在鄒文懷的嘉和公司名下,很得鄒老板看重,在米國那邊也認識不少大老板。
之前,他偶然在東方日報上看到誅仙連載,便驚為天人,從此之後一發不可收拾。
每天等一拿到報紙,就迫不及待要閱讀後麵的劇情。
並且,他親眼看到東方日報是如何從每日八萬銷量乾到三十五萬日銷的。
可以說,誅仙在整個香江引起的轟動,不亞於一顆原子彈爆炸。
幾乎是無人不知,無人不曉。
因此,李小龍才會迫切的找到東方日報的周總編。
拿到了王小保的聯係方式,又連忙找上門來。
“投資太大的話,收回成本有點困難,小龍哥,不值當的。”
王小保皺了皺眉,還是沒有鬆口。
他突然想起,李小龍好像是7月20日逝世,年僅32歲。
現在是3月份,也就是說,還有小半年時間?
關於小龍哥的死,後世有幾種說法:一說是好萊塢的精心謀殺,因為李小龍與好萊塢拍《青蜂俠》時合作的很不愉快,對方耿耿於懷,處心積慮的要乾掉他;
二說是丁佩因愛生恨,得不到李小龍就毀掉他;
三說是壓力過大致死,李小龍當時名噪一時,向他挑戰的人非常多,也給他造成了一定的壓力;
四說是練功過度,為了變強,他采取了一些非常極端的練功方法,比如說電流刺激;
五說是腦水腫,這是官方的說法,但大眾都傾向於陰謀論,相信的人並不多;
六說是吸食大麻,李小龍平時的壓力比較大,經常吸食大麻來刺激。
除此之外,還有各種各樣的說法,但可信度皆不高。
“這樣吧小龍哥,小說版權的事咱們以後再說,你讓我先回去考慮考慮,如何?”
想到這裡,王小保哪還有心思談什麼版權,他得想辦法治好小龍哥。
小龍哥可是國際武術巨星,也是全體華人的驕傲,王小保打心底裡敬佩他。
“可以,我正好還要拍《死亡的遊戲》,暫時也沒時間拍新片子。”
李小龍不疑有他,哪想到自己半年之後就會死呢。
而且,王小保說要考慮一下,也是人之常情。
出售版權這麼大的事,不可能當場就能談成。
“那咱們就這麼說定了,我考慮好了就會儘快聯係小龍哥。”
王小保著急著回去,他要想一下辦法,看看該如何救小龍哥。
要麼,到群商城裡購買一顆異能果。
要麼,直接找群裡的蘇青蘇大哥。
但具體該怎麼做,他還沒考慮好。
“這是我的名片,你的名片呢,給我一張。”
李小龍拿出一張名片遞給王小保,並向他要名片。
“我剛從對岸遊過來不久,暫時沒有名片,暫時住在虹妹家。”
“過兩天我準備買一套房子,到時候再給小龍哥名片吧。”
王小保絲毫沒有掩飾自己的出身,爽快的告訴李小龍。
誅仙的前十萬字連載完後,他就和東方日報重新談妥了價格。
後麵的120萬字按照千字三百的價格,將稿子全給了對方,換回來三十六萬元。
三十多萬元,已經能在中環買一套上百平的房子了。
“你剛從對岸過來?難怪以前沒聽說過你的名字。”
“快去買房子吧,錢夠不夠,不夠的話,我這裡先拿去用。”
李小龍抽出支票本,準備給他開一張支票,被王小保拒絕了。
同時,他瞬間明白為何以前沒聽說過王小保的名字了,原來是剛剛從對岸過來的。
以王小保的武道實力,足以在香江武術圈占有一席之地。
“夠了,誅仙的稿費有幾十萬,夠我買房子了。”
開玩笑,若不是想光明正大的買房子,王小保早就把他爹給的黃金拿去換成錢了。
“這麼說來,你已經把誅仙全部寫完了?稿子也交了?”
李小龍雙眼一亮,對後續的劇情來了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