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幾本書放進自己的布袋。
孫奕下定決心,打完這個官司,就趕緊去圖書館增長見聞,早日豐富自己的【萬司律典】。
明理堂距離府衙不算太遠,不過一炷香的功夫,孫奕一行就到了德林府的府衙處。
像周全這種民事二審,且涉及金額不大的案件,一般推官都是交給下麵的典隸來審判的。
這樣的典隸,府衙中有十多位,全方位的服務下轄各州縣上來的案件。
幸虧孫奕的前身進行了申請,不然二審很可能隻是書麵審理,連開庭都不會開庭。
這種案子也沒什麼人關心,除了周家姐弟,就是陳成文以及他帶來的律者,連旁聽的人也沒有。
陳成文的律者叫餘邦,是德林城另一家律者堂昇陽閣的律者。
中午之前,典隸嚴和風,便宣布了開庭。
嚴和風對這個案子是一點疑惑都沒有的,在他看來,估計十分鐘不到,這個官司就能了結。
因此直接安排在了午飯前。
審完案子,就去吃飯,什麼都不耽誤。
隻聽他宣布一聲開庭。
雙方便開始劍拔弩張起來。
餘邦率先說道:
“嚴典隸,本案事實清楚,一審判決也很合理,因此應確認駁回周全的訴訟請求。”
嚴和風聽罷,剛要點頭。
卻聽孫奕道:
“事實是否清楚,尚有疑問。”
餘邦笑道:“那不知你方是否有新證據啊,沒有新證據,根據律法,可不用辯論,嚴典隸可直接宣判了。”
孫奕笑道:“誰說我沒有新證據,我帶來了新證人。”
餘邦笑道:“哈哈聽到了吧,他沒有新證據。。。什麼,你帶了新證人?證人在哪裡?我們怎麼不知道。”
孫奕道:“新證人正是這位周紅花。”
餘邦笑道:“嗬,這是周全他姐,她如何證明陳公子是否向周全借錢了,可彆忘了,她是親屬,她的證言可不能作數。”
孫奕笑道:“不知,親親不得證,是律法哪條,我熟讀《青鬆王國律法》可從來沒看到這條啊。”
餘邦被孫奕一噎,竟然一滯。
親親不得證,就是親人不能給親人作證,這隻能算是一種普遍認知,還真的不是律法的規定。
孫奕這麼一講,從律法上,他完全站得住腳。
嚴典隸見餘邦不再反對,便對孫奕道:
“你要這個周紅花證明什麼?”
孫奕道:“請讓學生當眾問周紅花幾個問題,大家便知。”
隨後孫奕對著周紅花道:“周大姐,今年五月四日你在做什麼?”
周紅花完全沒料到孫奕上來就是這一問,她哪裡記得她當時在做啥。而且孫奕這突然一問,之前完全沒有商量啊。
她支支吾吾道:“這奴家哪裡記得,沒頭沒腦的,又沒個節又沒日的,誰能注意到。”
孫奕又對著陳成文道:“不知這位陳公子怎麼稱呼,你可記得五月四日你在做什麼?”
餘邦剛要攔下陳成文回答,就聽陳成文答道:
“怎麼,你上次官司輸的忘了人是吧,我就是陳成文,陳公子了。嗬,巧了,我跟這個大姐一樣,也忘記了自己那天做啥了。”
其實孫奕這個聲東擊西,就是為了借機向陳成文提問。
因為根據律法,如果沒有新證據,孫奕不得再要求進行當庭辯論。
更不能向陳成文提問。
而現在陳成文不僅回答了孫奕的問題,更自報了姓名。
於是【萬司律典】瘋狂運轉,一排排信息顯示了出來。
陳成文做的那點【違法亂紀】的事情,全都清清楚楚的列了出來。
真是精彩啊!
孫奕之所以問五月四號,因為那天正是周全丟失借條的日子。
也就是那個米建中夫子動手偷借條的日子。
周全一個學生,千防萬防,又怎可能防備學院裡的一個先生。
所以他壓根沒想過自己的借條是被書院的一個夫子偷了,隻當是丟了。
孫奕通過陳成文的兩句話,瞬間就構建起了陳成文曾經的過往經曆。
而且五月四號,隻要他有一點點謊言成分在,【萬司律典】就能還原出他那天的經曆。
結果顯示的是,他他那天做了很多事,最有用的就是,他從米建中夫子手中得到了那張借條。
並且當天晚上,他還陪了米建中夫子一夜。
這個“陪”字,是個動作詞。
孫奕哈哈的笑出了聲來,看到這條信息,他便心裡有數了。
孫奕轉過頭來對著陳成文道:“陳公子,你跟米建中夫子,不知是何關係?”
陳成文一聽孫奕提到米建中夫子,瞬間臉色蒼白了起來。
他本就年紀不大,平時欺負的都是貧家子弟。
所以欺負的人雖然多,但膽子卻並不大。
被孫奕這冷不丁的一激,他立刻感覺孫奕好像知道了什麼。
餘邦看他臉色有異,雖然不知道這裡有什麼關係,但一個律者的直覺讓他還是喊道:
“反對,對方正在詢問跟本案無關的問題。”
嚴典隸也點頭道:
“反對有效。不應問跟本案無關的問題。”
孫奕卻道:
“大人,我正要證明這件事情跟本案的關係。
我用我律者身份擔保,這個問題跟本案關係重大。”
一個律者的身份何其珍貴,不到生死關頭,不會有律者會堵上自己的前途命運。
在這片大陸上,成為律師,那幾乎就是最為光宗耀祖的事情了。
而律者就是必要階梯。
聽孫奕敢玩這麼大,大家也都猶疑起來了。
新書,數據很重要,求推薦。感謝!
請記住本書首發域名:..bigeb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