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星期五,晴。
因為身上的病,我從來沒想過有人會真正喜歡我,娶我,我都做好了我是廢物,爸爸媽媽養我一輩子的準備。
可是,他來了,那個高高瘦瘦的男青年,他出現在我麵前,提醒我,三月天還挺涼的,早晚要多加件衣服。
我知道,可沒有人會告訴我。
第二天我穿了一件厚衣服,還圍了一個粉色的圍巾,那個男青年經過我的身邊,笑的很陽光。
今天還冷不?他問我。
不冷了,謝謝你,我說。
他告訴我他叫顧方,是自來水廠的臨時工;我告訴他我叫馬勝男。爸爸希望我比男孩子還要強,但我比女孩子還不如。
3月25日,星期一,陰。
你們相信一見鐘情嗎?我是一直相信的,就是不相信一見鐘情會發生在我身上。
每天都能見到他,真開心。
我還是會去第一次遇見他的地方,隻有我自己知道我是去等他;他每次經過都會停下來,和我說兩句話。
爸媽寵你時什麼樣,他就是什麼樣。
4月25日,星期四,多雲轉晴。
爸爸告訴我,顧方向他求親了,想娶我,聽見這個消息,不知道怎麼了,我想高興來著,又高興不起來。
“爸爸,你告訴他我的情況了嗎?”
“不用我告訴,他知道,還有勝男啊,隻要是好好吃藥,根本沒什麼大問題。”
和顧方認識整整一個月了,說句不害臊的話,我好喜歡他的,正因為喜歡,我不想騙他。
顧方說,他隻知道他喜歡就夠了,我身體不好但他的身體很好啊,相互扶持才能走的遠。
我心動了。
4月26日,星期五,萬裡無雲。
我戀愛了。捂臉)
4月28日,星期天,晴。
戀愛中的情侶都會乾些什麼呢?對我來說,不管是公園還是小河邊,隻要走在他身邊就好了呀。
我們去了河邊,站在小橋上看風景,我問顧方現在最想乾什麼,他說——
想把我娶回家。
……
5月27日,星期六,小雨。
明天就是我的婚禮了,同學說我的速度快了點,可我早就迫不及待了,我想每一天都能看見他,早上醒過來的第一時間就能看見他。
今天媽媽把我拉到房間了,我以為她要跟我說一些舍不得我的話,結果,她拿了一迭子氣球出來。
“明天晚上,讓顧方用這個,以後每次都用,知道嗎?”
我傻傻地說:“我不是小孩子了,這是小孩子才玩的,我玩這個乾嘛?”
媽媽瞪了我一眼,“傻不傻啊你,這是給顧方用的,不生孩子的。”
媽媽的話如同當頭一棒,打在了我的腦袋上,我們這麼相愛,我不能給他生個孩子?
連傻子都能做到的事,我居然都做不到。
媽媽說,她是為我好,以前沒有說實話,現在不能不說了。我的病沒有我想的那麼輕,懷孕生孩子要十個月,我的心臟承受不起。
6月5日,星期五,小雨。
是不是每一場戀愛落入塵埃,就會像穿衣吃飯這麼普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