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號,星期一,晴。
我可能瘋了,我居然吃起了妹妹的醋,看著她在這個家裡可以自由進進出出,可以和顧方說說笑笑,可以讓文文天天黏著她,我就很嫉妒。
這是我的家啊,我的丈夫,我的孩子,應該自由出入的我,躺在冰冷的床上,看著他們談笑風生。
我對顧方說,和小翠保持距離,畢竟她隻比我小五歲,是個大姑娘了。
顧方用厭惡的眼神看著我……真的,我是第一次在他的眼裡看到這種眼神。
“你的心裡真臟,見不得我好,見不得這個家好,你現在就起來洗衣服做飯,照顧文文,我現在就讓你妹妹走。”
我居然無力反駁,他說的這幾樣我都做不到,所以,小翠還要繼續呆在這個家裡,無限期。
自己勸自己,一個是親妹妹,一個是丈夫,不會有什麼事的,我要是亂想,才是對他們最大的不尊重。
12月17號,星期五,陰天。
就如同這冷冰冰霧濛濛的天氣,沒有人知道,這就是我此時此刻的心情。
我看見了最肮臟的一幕,我的妹妹從她的房間走出來,抿著頭發喊了我一聲姐,當我抬頭看去,我看見了我的丈夫。
對,我的丈夫,在我十八歲時,說過喜歡我的那個人;向爸爸承諾他會娶我,一輩子對我好的那個人;我雖不堪,卻全心全意對他的那個人……
此時此刻,正躺在妹妹的床上。
這個男人,昨晚告訴我,他要加班。
我沒有大喊大叫,沒有用的,我既不能打也不能罵,他們傷害了我,我還要顧及他們,彆影響我兒子。
“告訴我,這是什麼意思?”
我一母同胞的妹妹說:“沒有什麼意思,姐夫說,你們已經幾年沒有那個了,你滿足不了他,就彆攔著他找彆人。以後,我和姐夫的事你不要管,看見就當沒看見,人前你們是夫妻,人後我們是夫妻。”
還有比這更不要臉的話麼?反正我是沒聽過,這世上的男人乾乾萬,為什麼非要和姐夫攪和在一起?
退一萬步講,我可以接受顧方和任何女人,接受不了他和妹妹,歇一歇,等會再寫……
12月18號,星期六,陰天。
我一直等著那個男人解釋,我甚至給他找好了很多借口,喝醉了或者一時鬼迷心竅之類的。可是他沒有,連一個字都沒解釋,好像我不是他的妻子,我是可有可無的存在。
我要為我正名一下,那幾年不是我不能滿足他,而是他的心根本不在我身上,彼時彼刻,我當了他的墊腳石而已。
什麼愛啊喜歡啊,想聽的話他眼睛都不帶眨一下的,隻是現在的我,連假話都不配聽了。
爸爸媽媽來過了,我把姐夫和小姨子的醜事告訴了他們,爸爸不說話,媽媽讓我彆想多了,安心養身子要緊。
養身子?每每想著另一個房間睡著的兩個人,是怕我死的太慢了嗎?
兩個都是女兒,也許現在的我遠不如小女兒重要,她才是他們未來的依靠吧?那麼可以接我回家住嗎?隻要彆臟了我的耳朵,彆汙了我的眼睛就行。
媽媽搖頭,說這裡才是我的家,我立馬就明白了,我是被放棄了,死也要死在這裡,不能臟了娘家的一寸士地。
我能說什麼呢?他們養了我十八年,才把我托付出去,已經夠了,我恨不起來。
12月30號,星期一,大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