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0章、 禍水東引(上)_末日崛起_思兔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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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10章、 禍水東引(上)(1 / 1)

末日崛起!

一道烏黑的影子在人群中快速移動,所到之處,屍橫遍野,仔細一看,這道影子赫然是汙血黑童,瑪雅帝國這邊的叫法是惡魔童子,不是童崇光帶來的汙血黑童,童崇光沒有那麼大的膽子,他的汙血黑童不敢吃人。

這是另外一隻汙血黑童。

殘狼傭兵團的另外一個副團長恐狼蒙脫漆養了一隻汙血黑童,結果失控了,把蒙脫漆咬死了,並且逃脫了牢籠,消失無蹤,不出意外,便是眼前的這一隻。

這隻汙血黑童完全沒有經過訓話,狂野凶悍,不僅吃人,也吃喪屍,男女通殺,遇到什麼吃什麼,不挑嘴。

人群之所以混亂,不僅僅是因為汙血黑童強大,更是因為汙血黑童沒有喪屍的基本特征,汙血黑童的基本特征便是移動僵硬,長距離的話,走路是搖搖晃晃的,隻要靠近人類的時候,才會突然暴起,短距離爆發的速度很可怕,這一點,不可否認,但是隻要小心謹慎,還是能夠防禦的,汙血黑童不一樣。

這玩意彆看矮小精悍,靈活宛如狸貓,速度如獵豹,就敏捷而言,超越人類太多了,身體不僵硬,甚至沒有視線的缺陷。喪屍的視線很差,靠的是鼻子判斷獵物,汙血黑童的眼睛很好使。

當然,汙血黑童最可怕的地方還在於其成長性,仿佛沒有儘頭,蒙脫漆的汙血黑童培養的時間比童崇光短,實力卻比童崇光養的汙血黑童要厲害,不是說蒙脫漆更厲害,而是蒙脫漆沒有底線。

喪屍加人肉的組合喂養方式,更能激發和增長汙血黑童的力量,在大漢王朝,喂養人肉是不允許的,童崇光的汙血黑童的食物隻有一種,喪屍肉。

汙血黑童能夠感應到白袍修士的強大,強大的肉體對汙血黑童有致命的吸引力,它在人群和喪屍中殺出一條血路,一個白袍修士生出感應,猛然回頭,脖子一緊,已經被汙血黑童抓住了,白袍修士竟然驚慌,但是手上的動作沒有絲毫遲疑,彎刀閃電斬在汙血黑童的手臂上。

當——

汙血黑童的手臂纖細,隻有六七歲,自然細小了,不要說和雄壯龐大的憎惡沒法比,和食人魔都比不了,可是,足以切開憎惡脖子的彎刀劈在汙血黑童的胳膊上,隻是迸發出一蓬火花,出現一條淺淺的白痕。

然後,白袍修士就沒有出手的機會了,喉嚨被汙血黑童咬破了,血液隨著力量一起流逝,汙血黑童兩眼發光,興奮無比。

邊上的白袍修士來救援,11米左右的汙血黑童抓著18米的白袍修士,仿佛抓著稻草,快速移動,救援的白袍修士竟然追不上。

這就是汙血黑童的可怕,它是知道閃避的,其他的喪屍麵對攻擊,隻有一種反應,迎上去,它們才不會害怕呢。

前後,也就三四秒的時間,汙血黑童突然停下,後麵追著的白袍修士沒有跟著停下,而是追上去,照著手臂就是一刀,刀風隱隱發出雷聲,淩厲無比。

當——

火光四射,刀被彈起,白袍修士手臂發麻,正要換手繼續攻擊,眼前黑影一晃,脖子一涼,劇痛傳遍全身,才明白過來自己被汙血黑童咬了,情急之下,他也顧不得手臂酸麻的問題了,對著汙血黑童瘋狂劈砍,部位也顧不得了,才砍了兩刀,就沒了力氣,眼前陣陣發黑,當啷,彎刀墜地,白袍修士徹底失去了反抗能力。

10秒鐘不到的時間,汙血黑童吸乾了兩個白袍修士的鮮血,撲向第三人,白袍修士正在全力圍困黃金喪屍,少了兩個人,產生了不小的影響,第三個白袍修士倒下,白袍修士的情況變得惡劣。

童崇光在邊上緊緊盯著,神情激動,這是他首次看見除了自己之外培育的汙血黑童,有一種特彆的感情。

“這玩意哪裡跑出來的?”劉危安出現在他身邊。

“總督!”童崇光趕緊行禮,恭敬道“很突然就出來了,沒人看見是從什麼地方跑出來的,可能是血氣太濃烈了。”

一場大戰,死亡的人沒有一萬也有八千,雖然很大一部分是普通人,但是血腥味也不是汙血黑童能夠抵擋的。

鮮血在喪屍眼中就是無上美味。

白袍修士對付黃金喪屍還是有幾手的,靠著配合,雖然沒能把黃金喪屍消滅,卻困住了它,讓黃金喪屍不能繼續作惡,對付汙血黑童卻沒有好的辦法。汙血黑童對付白袍修士就跟老鷹抓小雞似的,一會兒一個,一會兒一個,白袍修士根本沒有還手之力,一會兒的功夫,白袍修士就少了一半,困不住黃金喪屍了,黃金喪屍開始反殺白袍修士。

“有沒有把握,把汙血黑童給收了。”劉危安看出了童崇光眼中的希望。童崇光本身實力很普通,他的地位,完全建立在汙血黑童上,可是,汙血黑童出去成長很快,後期速度放慢,已經跟不上李惡水、大象、白瘋子等人成長的速度了,童崇光產生了危機感,這第二隻出現的汙血黑童,對他而言,是一個很好的機會。

“我試一試!”童崇光知道隻有1的機會,但是他不願意放棄,哪怕隻有01的機會,他也要試一試。

“不急,等汙血黑童受傷後再行動,成功率會大一點。”劉危安道。

“就憑這些人怕是……”童崇光不是看不起白袍修士,就算沒有黃金喪屍,光是汙血黑童,白袍修士都不是對手,死亡的遲早的事,如今是黃金喪屍和汙血黑童聯手,白袍喪屍沒有一點機會。

“厲害的角色裡了。”劉危安的目光凝視著一個騎著白馬出現的騎士身上,都什麼年代了,還有人騎馬?

已經實現了太空探索的年代,騎馬作戰,這種已經消失了不知道多久的作戰方式,隻會出現在電視劇裡麵,現實中,真有人騎馬作戰,肯定會被看作傻子的,前提是這個人不是神殿騎士。

神殿騎士,除了是榮譽的象征,還是實力的象征,在教會,紅衣主教可以是手無縛雞之力的老人,但是神殿騎士,一定是戰鬥力的天花板,好比大漢王朝的武狀元,必然是最厲害的。

百米之外,神殿騎士驟然加速,人馬合一,三十米的距離出槍,銀色的長槍宛如一抹閃電。

咻——

破空聲傳入耳中之時,槍尖已經刺入了汙血黑童的身體,從胸口刺入,背後冒出一截槍尖。

童崇光大吃一驚,射出不能置信的光芒。劉危安看出了問題所在,銀色長槍的槍尖,塗抹了紅色的神秘液體。

神殿騎士手腕振動,想震碎汙血黑童,沛然的力量順著銀色長槍湧出,即將落到汙血黑童身上的時候,哢嚓一聲,銀色長槍斷為兩截,汙血黑童的身體卡著一截槍頭,它沒有半點反應,對著神殿騎士猛烈進攻。

神殿騎士果斷丟去了長槍,拔出了長劍,銀色劍體,劍刃塗抹了神秘的紅色液體。神殿騎士的劍術是殺人技,招式快、狠、準,追求速度與效率,沒有一絲花招,神殿騎士的力量極為恐怖,不比汙血黑童小多少,汙血黑童每次近身,都被他暴力震退,身上留下一道道傷痕。

汙血黑童的身體很神奇,不管留下多少傷口,都不會流血,身體好比是海綿,會自動吸附血液,同時,自愈能力也強大到令人震驚,神殿騎士前麵劃出的劍痕,用不了幾分鐘就痊愈了。

卡在身體內的槍尖已經和肌肉黏在一起了,想要拔出的話,必然得重新撕裂肌肉,也不知道汙血黑童為什麼不把槍尖拔出來,它是有這個時間的,汙血黑童的思維,搞不懂。

神殿騎士改變了策略,出劍越來越重,專門瞄準汙血黑童的右臂猛砍,切口迅速擴大,自愈的速度比不上破壞的速度,眼見汙血黑童的右臂就要和身體分離了,冷不丁汙血黑童扭頭跑了,衝入進化者之中,隨手抓起一個進化者,吸光了血液,傷口一分鐘不到就痊愈了,神殿騎士全速追擊,即將追上的時候,金色的光芒一閃,黃金喪屍攔住了他的去路。

黃金喪屍並不是來救援汙血黑童的,純粹是它殺光了所有的白袍修士後,就神殿騎士最強大了,強大的人類對它極具吸引力,越是強大的人類,喪屍越喜歡,打不打得過,喪屍是不會考慮的,它們隻會遵從本能行事。

神殿騎士無奈停下,專心對付黃金喪屍,采取的是同樣的策略,然而,效果不好,黃金喪屍的堅硬程度遠超汙血黑童,汙血黑童是個孩子,黃金喪屍成年了,肌肉比鋼鐵還硬,神殿騎士的劍上雖然塗抹了神秘的紅色液體,但是想要砍斷黃金喪屍的手臂,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高手都出來的差不多了,有沒有辦法把汙血黑童引到教堂去?”劉危安問童崇光。

“我試一試!”童崇光沒有打包票,但是看他的神色,還是比較有把握的,他沿著建築的角落悄悄靠近,也不知道他用了什麼手段,汙血黑童開始朝著教堂的方向移動,不是直線,歪歪曲曲,沿途不斷殺人吸血,但是總體方向是不會變的。

劉危安跟在後麵,微微眯著的眼睛,射出冷酷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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