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一個人,你又怎麼樣才能讓他接受半年沒有收入的現狀呢?
程煜甚至不知道譚午廉父親罹患的是什麼病,更加不知道半年缺乏治療的情況下,他父親會處於一個什麼狀況。
現在橫亙在程煜麵前的,已經不單單是個任務的問題了。
他所需要考慮的,是人類良知的底線。
為了自己完成任務,從而獲取本已經不該屬於自己的生命時間,而讓一個原本有可能得到治療的人失去活下去的機會。
程煜做不到。
他前思後想,覺得,在完成任務的同時,肯定還是要首先保障譚午廉的父親的治療工作,可這似乎跟任務本身有著天然的矛盾。
任務裡隻提到了不能使用脅迫或者強製的手段讓譚午廉簽署這份合約,係統的提醒隻限於譚午廉的方麵,也即讓譚午廉心甘情願的簽署合同。
可是,程煜知道,這個任務裡,還有一個潛台詞,那就是程煜不能使用任何盤外招。
比如說,譚午廉不拿薪資,但程煜負責他父親的醫療費用,又或者程煜讓其他人來負責這一點。
程煜記得很清楚,任務內容的最後一句話,是宿主一旦出現任何違規行為,將會被判定任務失敗。
這個違規行為,係統的任務內容中並未做出解釋,可程煜明白,這意味著程煜不能在半年內為譚午廉任何經濟上的幫助。
不得不說,這個任務真特麼操蛋!
程煜簡直就想直接放棄任務,譚午廉那邊該如何如何了。
大不了在這十五天裡,程煜不斷的利用各種摳門的手段,努力的去賺取積分。隻要十五天內賺夠二百四十分,他就能兌換十五天的生命。加上他現在本身就有十五天多的生命,已經足夠接受任務失敗的懲罰了。
對於現在的程煜而言,這一點似乎並不難。
十五天,二百四十分或者更多一些,程煜相信自己有足夠能力完成。
甚至四百八十分也不是沒可能,權當這十五天依舊像之前那樣垂死掙紮就是了。
可是,還有一個更加現實的問題放在程煜麵前,那就是一旦程煜跟譚午廉簽訂了勞務合同,合同中承諾支付一定的薪資,那麼,這個任務就可能被直接判定失敗。
這幾乎就是眼前的事情,畢竟程煜剛剛才答應了會為譚午廉工作。
而如果程煜反悔,重新提出條件,譚午廉很可能會認為這是程煜不打算錄用他了。
於是,譚午廉應該會繼續尋找下一個工作機會。
誰知道他會不會在這十五天中任何一天得到下一個工作機會?
甚至有可能明天,後天?
當譚午廉跟彆的公司簽署了工作合同,這同樣也意味著程煜的任務失敗,因為程煜已經沒可能再把譚午廉用實習合同簽署到自己公司了。
程煜可沒有足夠的把握能在譚午廉找到合適的工作之前,獲取到足夠的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