摳神!
看到程煜和辛迪,肯德基老頭兒頓時大笑了起來。
“哈哈哈哈,親愛的辛迪,他們告訴我你來了我的未來領地,我還有些不敢相信。沒想到你果然來了啊!”
辛迪假裝很意外的樣子,又帶著些慚愧以及鬱悶的說“比爾先生,您應該很清楚我為什麼會來到這裡。智利已經沒有我的容身之所了,幸好這次有這位程先生幫助,否則,您可能就隻能在監獄裡探視我了。可是,比爾先生,我知道您不久前才來過,怎麼今天又來了?我還準備明天給您打個電話,告訴您一聲我在這裡呢。”
勞倫斯?比爾依舊哈哈笑著,滿臉的白胡子隨之顫動,看上去倒是頗有喜感。
“這裡是我的地盤,我什麼時候想來,自然就什麼時候來。”勞倫斯的笑臉突然就收斂起來,取而代之的是一種高深莫測的神秘,他緊盯著辛迪的雙眼,說“可是,你真的不知道我因何而來麼?”
辛迪早有準備,這是她和勞倫斯之間必須要過的第一關。
想要取信勞倫斯,就必須先打消他對自己的懷疑,尤其是彭波才是刺殺市長的罪魁禍首,這種事,到底是誰泄露出去的。
顯然,勞倫斯對辛迪也是有所懷疑的,他才會突然變臉,有此一問。
既然辛迪已經有了提前的準備,她當然是一臉平靜的表情,說道“比爾先生因何而來,我怎麼會知道?”
勞倫斯依舊死死盯住辛迪的雙眼,就好像他能在辛迪的綠色瞳孔中,看見他想要的答案一般。
看了半晌,勞倫斯又問“真的不知道?”
“比爾先生您這是怎麼了?”
“哈哈哈哈……”勞倫斯突然又變了一張臉,恢複到剛才笑嗬嗬的模樣。
隨後,他把目光投向程煜,說“這位……”
程煜很是平靜,不卑不亢的上前一步,伸出了右手,說“艾倫程,我在這段時間是辛迪女士的助手。”
“聽說程先生一上島,就給了我幾個手下一個下馬威,而且,那四個人,不是斷手就是斷腳,情況很慘啊!”
程煜平靜的微笑著,說“那些人對辛迪女士出言不遜,作為她的助手,我當然有義務替她教訓那些人。”
“是麼?他們怎麼出言不遜了?”勞倫斯猛然回頭,望向自己那班親信。
那些人紛紛打了個寒顫,勞倫斯又“嗯”了一聲,那些人之中,有一個趕忙走上前來,附在勞倫斯的耳邊,小聲說了幾句話,勞倫斯的臉色刷的變了。
“真好,看來我平時對你們真的太好了,以至於你們都不太能管得住自己的嘴。去把比盧普斯給我喊過來。”
“比爾先生,比盧普斯胸前斷了四根肋骨……”那人有些為難的說。
勞倫斯沒理會,而是望向身邊另一個人,說“你去。”
那人微微點頭,徑直朝著山上走去,經過程煜身邊的時候,他目不轉睛的盯著程煜看了好幾眼。
程煜知道,這人就是彭波,但不像是純血的中國人,應該是個混血兒,隻不過有可能父親是中國人,所以取了個中文名字。
其實從山上剛下來的時候,程煜就已經注意到這個人了,站在勞倫斯身邊的所有人裡,隻有他有幾分亞洲人的模樣,而且跟在勞倫斯身邊,隻有他站的最近,顯然是勞倫斯的左膀右臂那種人,除了彭波,程煜不知道還能是誰。
現在勞倫斯讓他去把比盧普斯找來,算是徹底證實了程煜的想法。
勞倫斯又恢複了笑容,就仿佛剛才沒有發過火一般,他看著程煜,笑眯眯的說“程先生,你是美國人?”
程煜搖搖頭,說“曾經在美國生活過一小段時間,並不是美國人。”
“那你為什麼滿口美式英語,這個腔調,我很熟悉啊。”
“如果比爾先生需要,我也可以說一口正宗的倫敦腔。”說著話,程煜的英語口音一變,絕對的老派倫敦腔。
勞倫斯再度哈哈大笑起來,指著辛迪說“你這個助手很有點意思,哈哈哈哈。而且很有本事啊,一個人,麵對六個人,不到三秒鐘就乾翻了我四名手下,嚇得另外兩個不爭氣的家夥連衝上去的勇氣都沒有了。辛迪,你還真是總讓我有驚喜啊!”
辛迪趕忙道“這次多虧了程先生,要不是他,我恐怕根本無法離開智利。這一路,全都是程先生的安排。”
勞倫斯微微頷首,道“那我們還真是要好好謝謝程先生了。不過,到現在我還不知道,程先生你到底是哪裡人?”
“比爾先生覺得我是哪裡人?”
“我在問你。”
“哈哈,比爾先生心裡其實已經有答案了,又何必如此咄咄逼人呢?”
勞倫斯微微一愣,隨即哈哈大笑起來,他手裡的拐杖,虛指著程煜,笑個不停。
程煜也哈哈大笑起來,旁邊的人,包括辛迪在內,都不知道他們在笑些什麼。
其實,程煜剛才心裡也是微微一驚。
因為勞倫斯的問話,他突然間意識到,自己犯下了一個不大不小的錯誤。
作為一個安保公司的私人保鏢,就算是公司內部最王牌的那個人,那也終究隻是一個保鏢而已。
從聖地亞哥到蓬塔阿雷納斯,再到馬島,最後來到這裡。隻有最後一步是辛迪的手筆,而前邊三步都是程煜在安排,這個保鏢,能量未免過於大了。
這也是之前跟辛迪沒有商量好的,程煜原本以為自己就是擔任一個私人保鏢的角色,辛迪不會避諱在勞倫斯麵前說出她和英國人的關係,可沒想到辛迪竟然把英國人的事情全盤隱去了,而把逃出智利的安排都說成是程煜辦的。
這明顯不合理。
於是,程煜在那很短的時間內,腦筋急轉,他知道,勞倫斯已經開始對他的身份起了疑心,他能做的,也隻是順著勞倫斯的想法,跟他相互試探。
之所以不回答勞倫斯的問題,是程煜並不清楚勞倫斯究竟是怎麼想的,程煜隻能跟他打太極。
跟勞倫斯一起哈哈大笑,也是程煜的無奈之舉,沒辦法,現在他有點心虛,既然勞倫斯傻乎乎的笑著,他便也跟著笑,好歹可以用笑聲掩飾一下自己的心虛。
笑了半天之後,勞倫斯終於停了下來,而程煜卻仿佛有些停不下來了,笑得彎下了腰,笑得眼淚都從眼角迸出來了,這次,輪到勞倫斯有點莫名其妙了。
“程先生,我的話有那麼可笑麼?”
“哈哈哈,不知道啊,我就是想笑啊,停不下來啊!我也很無奈啊!”
“哈哈哈,程先生你還真是個很有趣的人,英國人裡,你算是很少見的。”
嗯?英國人?勞倫斯這是又一次的試探麼?
程煜腦筋急轉,口中笑聲卻是不停,不過,英國人,這個身份其實是可以的啊。
既然勞倫斯並不知道辛迪跟英國人有聯係,甚至就連辛迪的競爭對手那邊也並不知道這些,那麼,這件事很可能就隻有民族革新黨那位黨主席先生知道。
如果是這樣的話,程煜在這裡冒充一下英國人,似乎也並無不可啊。
勞倫斯之所以會有這樣的猜測,倒是也不奇怪。
一來程煜展現出太大的能量,能把辛迪這樣一個跟政治領域關係如此緊密的通緝犯送出國,這絕不是什麼保鏢能做到的。關鍵是,這件事其實原本就是英國人的手筆啊。
二來,智利本來就跟英國有著說不清道不明的關係,英國人注意到辛迪,或者辛迪搭上了英國人,這本就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第三點,程煜剛才展露的倫敦腔,也成功的迷惑了勞倫斯。
這讓勞倫斯覺得,程煜很有可能是英國人,其本人是個英國特工,所以,程煜的身手才會如此出色。那麼,這一路從聖地亞哥,到達這裡,必然是英國人在背後操控和使力,那麼一切似乎也就很好解釋了。
程煜緩緩直起腰來,看著勞倫斯,說“比爾先生為什麼會覺得我是一個英國人?”
“難道程先生不是出自於軍情某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