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說,在巨熊身上捆了這麼長時間,跟著它跋山涉水這麼久,這槍還能打得出來,已經足以說明質量過硬了。
現在仔細看來,銀色的槍身沒有一點鏽跡或者劃痕,搶柄上套著的橡膠似乎也經過了特殊加工,沒有乾裂老化的跡象,握著手感十分舒服。
除了光潔如新的外表,這左輪槍最顯眼的,就是那誇張的尺寸了。
雖然是手槍的形狀,但是卻極為巨大笨重,光是槍管就有近一尺長,後麵的轉輪彈倉幾乎和章朗的拳頭一樣大,粗大的槍管甚至能塞進章朗的指頭,口徑比他見過的任何輕型槍械都可怕,拎在手裡,約麼十斤都打不住!
銀色的槍身上,刻著一條凶悍的猛虎,粗長的槍管底部,便是那張嘴咆哮的虎頭,仿佛筆直的槍管是猛虎咆哮噴出的一樣。
在虎身的位置便是轉輪,這雕刻極為精妙,雖然隨著射擊,轉輪會轉動,但無論怎麼轉,轉輪上的圖案都能和虎頭和搶柄上雕刻的虎尾,扳機上的虎爪對接上,形成不同的姿勢,時而奔騰,時而跳躍,巧奪天工!
而在搶柄上,則雕刻了兩個字“虎嘯!”
應該是這把槍的名字。
就是不知道,有虎嘯,有沒有龍吟了!
章朗打開彈倉,因為子彈太大,饒是這誇張的轉輪也容不下六發,隻能裝彈五發,不過現在隻剩一發了子彈了。
算上剛打的四發子彈,看來那位裡正生前沒來得及使用,就變異成了怪物……想來也是,如果用過了,這把槍也不會那麼老實的裝在槍袋裡。
章朗褪出那僅剩的一發子彈拿在手裡,這發子彈和他的拇指差不多粗,和他的中指差不多長……這家夥的手可不是富家少爺那樣的的纖纖細指,常年的體力勞動,加上高大的身材,他的手張開好像蒲扇一樣,手指頭也是粗壯無比。能和他的拇指相比,這口徑,恐怕稱得上炮彈了吧……
剛剛那一槍的後坐力,也就是章朗這種怪物級的力氣,換一個普通人,哪怕是個壯漢,一槍怕也要震斷了手腕,說是手槍有些不合適,簡直是當之無愧的手炮!
“[書趣閣]確實厲害,就是子彈太少了!”
章朗皺了皺眉,隻剩下一發……他咂了咂嘴,開始在宅院裡翻箱倒櫃,試圖找到剩下的子彈藏在那裡。
至於動靜,他也不太在乎了。
這熊怪是他末日以來見過最強大的怪物,這裡是它的老巢,想必已經成了附近怪物的禁區,有點動靜也沒彆的怪物敢靠近。如果有,那剛剛那一槍就足以引來了。
終於,他在院子裡的爛木堆裡發現了一個小匣子,打開一看,裡麵有六排彈槽,其中兩排已經空了,還剩四排,每排五個,尺寸碩大,正是那虎嘯的子彈!
空出來的兩排,一排應該裝在彈倉裡了,還有一排,應該是裡正生前用掉的。
章朗將匣子扣好,塞進挎包裡。想了想,來到巨熊的屍體旁,運起手刀,將它的皮給剝了下來。
這熊怪的皮極其堅韌,估計和那狼怪的皮相比也毫不遜色,上好的材料!
不得不說,這神兵手確實方便,就算力量沒有變大,光是刃物化的能力,也可以替代不少的工具,不但能切開熊皮,還能剃掉上麵的毛發,又快又穩,十分方便!
不過章朗還要趕路,整張皮太大不方便拿,章朗隻取了比較平整的一塊疊好,便收拾好了東西,離開了村子,繼續沿著官道朝郡城進發。
雖然已經淘到了合適的武器,但是他還是想去郡城看看。畢竟已經走過了大半,快要到了,而且一把手槍也未必能滿足需要,畢竟這種大口徑手槍……或者說手炮,雖然中近距離戰鬥威力無窮,但受槍管長度限製,距離一遠精度就會明顯下降,如果有那種長杆的栓動步槍,應該就能滿足遠距離交戰的需要了。
另外,隻有十幾發子彈,章朗也有點嫌少。他注意到了,那左輪子彈的彈殼底部刻有一小小的十二,這顯然是子彈型號,有型號就說明是量產!而子彈型號一樣,就應該能塞得進這把槍裡!
這種特製左輪當然不會作為常規武器武裝軍隊,但是一些其他的大口徑重型槍械,說不定是可以和這虎嘯槍共享子彈的!
也許章朗能找到更多合適的子彈也說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