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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朝陽談完正事,才跟沈正說起家事。
除了沈正他也沒人能說,跟戰友們說也不合適。
跟沈正說他最沒有負擔,還能得到一些有效的建議。
家醜不可外揚,他沒有這樣的想法。
“這事你跟我說就對了,我有經驗。你說我聽著。”
“你說結婚後給父母多少錢合適?”
沈正想了下自己,在村裡的時候好像沒給多少,當時分家的時候說給多少來著,時間太久他都忘了。
好像是給糧食,農村分家都這樣。
去了京市之後,每次跟沈大山見麵都給個十塊二十塊的。
過年過節也是,他沒多給。
他爹要是有事跟他要錢,他也給,可他爹沒要過。
一年到頭,也就給個幾十塊。
東西就另算,從京市回來肯定給帶東西。
周朝陽聽完,心裡滋味不好受,沈正還是後娘呢。
“你爹不跟你要錢,你後娘也不要?”
“沒要過。”
沈正仔細回憶了一下,沈婆子真沒要過。
“如果要,你給嗎?”
“嘿嘿,不給。要錢也要不到我頭上,讓成功或成才來跟我要,看他們敢不敢?”
沈正心想,小樣,他倆敢開這個口,他就揍一頓。
關鍵是老沈家現在可不缺錢,不算他,整個東方紅就老沈家最有錢了。
當然這錢不在沈婆子手裡,在她兒子們手裡。
沈正一開始用這兄弟倆就不是白用的,年底都會給一筆小錢。
周朝陽把周家的事情說了,結婚前他的錢一開始都是寄給家裡的。
後來沈正買房跟他借錢以後,他就沒給家裡寄了。
家裡開口要,他就少寄了一些。
是怕沈正這邊再用錢,第一次他跟要錢那個費勁還沒要出來。
結婚後他的錢肯定是給媳婦了,但沒有全給。
一半給媳婦,一半也他存著。
反正後來有一次沈正說京市買房子的事,他把錢給了沈正讓他幫忙在京市買了套房。
矛盾點就是家裡現在讓他按月給家裡寄錢,寄一半。
這事已經磨嘰了好長時間了,每次信裡都說。
“你們分家的時候怎麼說的?”
“沒分家。”
“不用給這麼多,先回去分家。你家有幾個兒子,你跟兄弟們一樣。”
“就這樣?”
周朝陽煩了老長時間的事,沈正就這一句話解決了。
“你沒想過分家的事?”
“真沒想過。”
“你家這事咱附近也有,有個兒子在外麵混的好了……”
周朝陽想著的是回家跟父母好好談談,錢可以給,他是兒子養爹娘是應該。
可給多少,這個得商量一下。
再說了,他結婚前那幾年的錢可都給家裡了。結婚的時候家裡也沒花多少錢。
沈正給的這個是最乾淨利索的解決方案,分家以後兄弟們都是一樣的。
該給多少糧食,多少錢,這樣公平。
哪怕他比兄弟們多給點,也可以理解。
他掙的多,好幾年才回家一趟,可一半工資有點多了。
“你隻給媳婦一半的工資,你媳婦沒說啥?”
沈正想著,他要是給媳婦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