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1983,我成了最強醜婦!
李光明是李全富的長子,今年二十三歲。
按照楓城平原的習俗,這個年紀的男人基本都當爹了。
李光明還單身。
不是李光明找不到媳婦,而是想嫁李光明的閨女太多了,多得都挑不過來,隻因為他是李全富的兒子。
李全富沒死之前,李光明負責磚瓦廠的銷售,李家三個娃中,妹妹李光輝已出嫁,弟弟李光華剛上高中。
誰都明白,李家將來的大掌櫃,非李光明莫屬。
李全富死後,張鳳女依然執掌大權,李光明想著,娘一定是嫌他年紀還小,等他結婚成家後就讓他獨撐李家江山。
不曾想,和張鳳女傳出緋聞的崔長耿,居然堂而皇之地娶了自己的娘親,成了他名義上的後爹!
李光明傻眼了,他的心陷入痛苦的沼澤,失望和擔心纏綿著他年輕的心靈。
他試著安慰自己娘親還年輕,嫁人沒有錯,嫁給崔長耿是她自己的選擇——也沒有錯,也許娘親再嫁後會享受梅開二度的幸福和快樂,會將李家的家產和權利做一個公平合理的交待。
可惜,李光明看走了眼。
張鳳女一經結婚,不光把自己交給了崔長耿,附帶著把李全富的家業也要交給崔長耿。
李光明心底的怨恨象一粒種子,萌動,發芽,慢慢長大。
崔長耿壓根就沒有把李光明放在眼裡,他聽張鳳女說過,這個大兒子除了花錢大手大腳,愛講江湖義氣,結交一些不三不四的二流子,在正事上沒有什麼出展。
張鳳女嫁到崔家的第二天,便把城裡的一院房子寫在了崔長耿名下。
她這麼做,一來是為了證明自己對崔長耿的愛不同於王翠芬,二來是為了安撫崔長耿為了她放棄了一段婚姻。
崔長耿做出拒絕,越是拒絕,越讓張鳳女覺得他並沒有貪圖自己的錢財。
拒絕到最後,張鳳女都用乞求的語氣說“長耿,你要心裡有我,就收下這房子,你要是把我當你的妻子,就不要再推辭!”
崔長耿“隻好”收下了這份厚禮。
他們已是夫妻,張鳳女說過“我的就是你的,我們之間還有什麼見外的。”
院子送給崔長耿的當晚,張鳳女回李家給兒子做飯,母子間以前並無過多交流,這次張鳳女突然決定嫁給崔長耿,李光明隻是淡淡說了句“你就不能等上兩三年嗎?我爹剛去世。”
他臉上有著不滿,張鳳女忽略不看,她能拒絕崔長耿如火如荼的愛情嗎?
不能!
所以她得抓緊嫁給崔長耿,夜長夢多,崔長耿和王翠芬的離婚是她一手促成。
“光明,我把城裡的一院房子轉到了崔長耿名下了,這樣對他公平,不然讓他覺得我拿他當外人看。”
張鳳女吃飯時一臉平靜地告訴李光明。
李光明放下了筷子,他的鼻翼快速地扇動著,眼睛盯著張鳳女,遏製不住憤怒問道“你還打算給他什麼?我爹留下的磚瓦廠嗎?”
顯然他不同意娘的做法。
張鳳女扒拉著飯菜,心想今晚多虧崔長耿不在——他去磚廠值班了,要是在一個飯桌上,豈不鬨僵。
“光明,隻是一院房子,你和弟弟妹妹都有,娘不偏心誰的——”
“你愛偏心誰就去偏心誰!但我爹留下的財產你彆動!你有本事自己掙錢去養崔長耿,彆拿我們李家的房子去討好這個男人!”
李光明起身說完,轉身向外麵走去。
張鳳女端著碗,筷子懸在空中,半天都忘了吃飯。
讓她沒有料的是,這隻是開始。
李光明是大手大腳花錢、閒了和一幫二流子喝酒玩樂的年輕人,但,他從小被李全富帶在身邊走南闖北,耳聞目染了他父親的做事方式和處世手段。
仿佛一夜之間他已長大成熟,李光明再次出現在磚瓦廠的時候,臉上的表情一絲不苟,認真而嚴肅。
他連著開除了三個上班不操心的工人,檢查了磚瓦廠的每一處工作環節。
身為總監工的崔長耿在磚窯口和他相遇,他隻是朝崔長耿點了點頭,算給他麵子打了招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