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剩餘的,你們打算怎麼辦?”李乾事說問。
“撤走,用到彆的村。”尹賢仁說。尹賢仁說完,季柯南替他捏一把汗,這人,說話太直,不拐彎,要吃虧。
“那怎麼行?是我們村簽的協議,錢用不完,也應該留在我們村,為什麼要拿走?”李乾事說。
“請看看簽訂的合同,沒有規定會給錢給你們,隻是援助物資對不對,物資用不完,我們肯定要帶走,記住,帶走的不是錢,是物資,我們沒有違反合同的約定。再說,請問有哪一條證明是我們的捐款,給現金給你們了?如果沒有,那麼物資沒給你之前,就是我們的,你不能奪走,也不能乾涉我們的用途。我們有權力這樣做。”尹賢仁說。
“那好,這件事我們需要好好討論一下。下午開個會,請德高望重的人來這裡協調一下吧。”李乾事說。李乾事受到了尹賢仁的打擊,馬上做出這個決定。
柯南也想趁這個機會,向大家闡明這個觀點,否則到最後一定會很麻煩。想到這裡,柯南說“好吧,我們下午來開這個會。”
決定這個事之後,柯南和尹賢仁離開了李乾事家,回到宿舍,中午簡單弄了點飯吃。
下午,李乾事打電話來說到賈明珠家集中。
賈明珠的家,一到下午,太陽的強烈的光被大山阻擋,屋裡很涼快,是開會的最佳地方。
來的人不少,是管委會一班人,包括賈乾事和賈財務,另外,從渡河鎮請來一位德高望重的人,名叫易辯道,他參加這個會,進行調解。
易辯道很會說話,口才好,有文采,以前的老高中生。曾經是調解員,具有豐富的工作經驗,現在基本退居二線,沒有什麼調解的事情做了,逢開會的時候,還去一下湊個人數,平時就在家打打魚,補補網,做點農活,日子過得挺自在。
因他家住在神農溪邊上,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臨近江湖好打漁。他穿布鞋,剃平頭,看上去完全是農民裝扮,不像是位高權重的。李乾事請他來開會,代表了縣分公司,這個意思再明白不過,可見,李乾事這樣安排,應當彆有用心。
“按道理說,既然和虎坡簽了協議,就要嚴格按照協議來履行,不能把剩餘的資金用到彆的村。”易辯道說。
“這個問題,我們有自主支配權。我們覺得虎坡村的項目已經做完,沒有更加充分的理由繼續做下去,撤資是我們的自由,我們有權力將剩餘資金用到更需要的地方去。”尹賢仁說。
“這話我不愛聽,虎坡村還有更多的需要。很多地方還沒有水,怎麼能說沒有需要呢?”賈乾事說。
“請說出來,虎坡村哪裡還有需要?”柯南說。
“以前還有一口舊水池,需要維修,那口水池,維修之後,李家梁子吃水就有保證了。如果不維修,就很難說了。”李乾事說。
“維修舊水池,沒有納入計劃,當初做預算的時候,怎麼不提出來?現在有點晚了。”柯南說。
“我們隻是說村裡還有需要,沒有說預算的事,要有剩餘資金,就得要把舊水池維修好才行。再說,還有一些散戶的水池還沒做,還不知道有沒有資金剩下來呢。”賈乾事說。
“的確,我們還沒有結算,還不知道到底也沒有結餘資金。如果有,我們有權力處理;至於怎麼用,看以後的情況再說。”柯南說。
“今天開這個會,就是要明確這個事,到底剩餘資金拿不拿走,現在就給個準確的答複,不要讓我們失望。”李乾事說。
“拿走!”尹賢仁說。
老乾部說“看來,今天開會的意義不大。分歧太大了。我建議,以後再組織開會了。”
“要組織你來組織,我是不搞了。沒有啥意思,說來說去,就是要把我們的錢拿走。”李乾事說。
“這樣吧,我想知道,結算的情況,今天的會,也不可能把結算的情況給弄出來吧,如果有結餘,我們再商量,大家看怎麼樣?”易辯道說。
大家聽了易辯道的話,也就沒話說了。這個會開得的確沒意思,啥都沒得到,瞎占用了大家的時間。
賈乾事還想說什麼,看大家紛紛起身要離開,也就緘口不語了。
柯南和尹賢仁看大家送易辯道離開,然後各自散去。
“你看呢?項目款如果真有剩餘,我們是拿走還是留下來?”柯南問尹賢仁。
“到時候再說吧。”尹賢仁說。
柯南心想,如果把資金留下來,大家都沒意見,皆大歡喜,要說需要,就是再多的錢,到了虎坡,還是不夠用;不是柯南卡的緊,早就用完了,彆談什麼剩下來的資金。
如果拿走,就需要重新考察新項目村,然後寫報告,申請,等待批複,那一套程序下來,起碼也得半年時間。人很受罪,考察新項目點,是一個苦差事,很累,身體受不了,還要動腦筋寫報告,不是容易的事。
內心有個聲音對柯南說,如果有錢剩下,一定要用到更需要的地方去。虎坡村不適合再投冤枉錢了。村裡的三位,李和二賈心思很深,在打剩餘資金的主意,縣公司沒有得到的,想在這裡截留,不能讓他們得逞。
“我的意見是將剩餘資金用到彆的村,放在虎坡村,肯定還要麻煩。不能留給他們,一旦給了他們,他們還會要,是無底坑,永遠填不滿。三個家夥,天天在琢磨著騙單位的錢呢。”柯南說。
“你說的是,你把握好就行了。我看他們並非善類。先提出小要求,一旦滿足他們,馬上就開始提不大也不小的要求,到最後就是獅子大開口了,無法滿足他們。”尹賢仁說。
“沒錯,你看得很準。”柯南說。
柯南和尹賢仁取得一致,決定以後就這麼對付,反正已經把話亮出來,就沒打算收回去。這錢的支配權在單位,如果他們還要爭,就把協議好好跟他們講一講,看清楚了再說,協議對他們不利,就是打官司,贈與人有權解除合同,在發現受贈人不能善用款項的時候,就可以行使解除合同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