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血傳奇40歲戰神,越老越妖!
戰神契約,對於林楓來說,這是個完全陌生的名詞。
丟失回憶解釋了一下
全民傳奇界,不是虛擬遊戲,而是很多個平行世界的人類,穿越而來的真實世界。
甚至很多人彆說玩過,都沒聽過傳奇這個遊戲!
這裡沒有氪金商城,也沒有g,但是有通過修煉三大職業到一定地位,超脫普通玩家的大咖玩家。
這些大咖玩家有資格以自己的聲望,為一些交易擔保。
如若一方毀約、抵賴,此人將會在全民傳奇界,遭受到大咖玩家無休止地通緝和追殺。
戰神,則是戰士職業裡,聲望非常高的大戰士。
戰神契約,當然不是戰神本人親自過來。
一本《基本劍術》,就請戰神過來,這不是開玩笑嗎?
而是戰神發布的一些有約束力的契約,玩家們可以利用這契約,當做交易的保障。
購買契約花費的金幣,當然就是戰神的收入。
如果雙方都履行契約,戰神就白白得到一些金幣,相當於擔保交易的酬勞;
如果有人敢毀約,那就是挑釁戰神,戰神自會發布通緝令,甚至親自下場,讓那人付出比毀約沉重十倍百倍的代價!
因為有這一層關係在,契約也就具備了一定的約束力。
“我們的交易,用這種最低等級的戰神契約就行了,一張2000金幣,咱倆一人出一半。
當然,我現在可以墊付,你要是完成契約,自然有錢還給我。
完不成的話,嗬嗬,可就不是這點兒金幣的事兒了,要免費為我挖肉兩天!”
丟失回憶說道。
林楓思忖了片刻,主世界的時間雖然還暫停著,但是,自己在全民傳奇界的進入時間,也是有限製的,浪費不起。
再說,就算失敗,免費挖肉兩天而已,也就相當於送了對方5金幣的肉,承擔得起!
“我簽了!”
“好,爽快!”
丟失回憶大喜,他沒想到,林楓竟然不是口嗨!
這一波,他要麼血賺5金幣,要麼,血賺5金幣!
總之,必定不虧!
林楓接過契約,發現中間人一欄寫的是戰神——傲天。
真特麼中二的名字。
簽訂了契約,丟失回憶也放心地將一本《基本劍術》交給了林楓。
林楓沒有任何耽擱,雙手一拍,將技能書學習。
“有沒有興趣再賭一下?”林楓笑道。
“哦?說來聽聽。”
“借我10金幣,還你15金幣。”林楓說道。
“可以,不過,如果你還不起,每差我5金幣,就得為我多挖兩天肉!”丟失回憶說道。
“沒問題!”林楓笑道。
二次簽訂戰神契約,10金幣到手!
“那麼,明天此時,我就等著收電僵屍骸骨和15金幣了?”丟失回憶笑道。
“不,3個半小時後,就在此地。”林楓堅定地說道。
“這麼自信?好,就在此地,一言為定!”
丟失回憶突然有點相信,林楓好像真的能做到。
丟失回憶走了,林楓思考了片刻——
現在第一件事,就是拿到電僵屍骸骨。
有了電僵屍骸骨,他就能履行丟失回憶的契約,還能額外賺一筆金幣,並且,突破10級的等級上限。
到時候,就能在傳奇裡提升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