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托君少,請溫柔!
一整個下午,商紫莎都在寢室內陪著楚牧笛,她心情不好,商紫莎不陪著不放心。
直到傍晚時分,商紫莎才走出螢火的。
因為天氣漸涼的緣故,所以,今天並沒有太陽,一直是那種冬天狀況的陰天,陰陰沉沉的。
站定在校門口時,看著遠方的天際,商紫莎感覺有些恍惚。
她忽然覺得一切都沒有意義,卻又不曾後悔。
事情畢竟過去了,此時的心境與案發時的心境會完全不同,可,同樣的事情再度發生,商紫莎相信,她仍然會感到很憤怒。
思及此,她收回亂亂的思緒,邁步朝小車走去,霍畢尚是沈君爵派來專門接送她每天上下班的司機。
回到流灣墅的時候,商紫莎發現,沈君爵老早就坐在那了。
見狀,她眼眸動動,一聲不吭地走過去。
男人背對著她,所以,她隻能看到他的背影,看不到他的臉部表情,朝他走去時,商紫莎就在想一件事。
特權這種東西,彆說王楠颯,就是沈君爵也在玩。
像他這種存在的人,如果真想弄死她,分分將她帶到國外就可以,警察根本查不到的。
因此,對沈君爵,商紫莎生了一絲畏懼之心。
他到底什麼時候才會放過自己呢?
沙發上的男人似乎察覺到她的腳步聲了,沈君爵轉頭看來,見是她,淺淺微笑。
“回來了?”
聞言,商紫莎眼中一動,她輕輕點頭。
“嗯。”
來到他身旁,商紫莎順勢坐下,也是在這時,才發現茶幾上的那份文件,見此,她一怔,下意識地就是伸手去拿,還疑惑問出。
“這是什麼?”
沈君爵眸色閃過異樣,卻不吭聲,商紫莎看過後,人怔怔的,這是宋石的犯罪記錄,上麵顯示著。
23歲時,宋石有過一次偷竊行為。
27歲時,“強”奸未遂。
35歲時,搶劫一次。
這隻是公安部記錄在案的,小一點的情況,特彆是很多受害者因膽小的緣故沒有報案的,還沒記錄上去。
也就是說,宋石那晚對商紫莎兩人的行為,並不是初犯,而是慣犯。
難怪他一點也不怕,因為已經到了輕車熟路的地步。
看著這份文件,商紫莎平靜的心,再一次憤怒起來,狗改不了“吃”屎,說的應該就是這類人了吧。
身旁,沈君爵的聲音傳來,帶著淡然。
“我知道王楠颯回來了,也知道楚牧笛那邊肯定跟你說了什麼,所以,我覺得,有必要讓你看清一些真相。”
謝謝沈君爵,商紫莎恨得牙癢癢的,她真的看清真相了,有些人,即使死了也不值得同情。
虧她剛才還為宋石的死感到絲絲迷茫,不斷審問自己這樣做到底對不對。
現在看來,商紫莎一點也不覺得自己做錯。
這樣的人,靠著警察的懲罰有什麼用?都是慣犯,進去坐幾年牢了,出來又繼續犯罪。
除非他去搶劫國家金庫,否則,沒侵權到國家利益,這個冷漠的世界,誰會管平頭百姓的死活。
難道國家的利益就是利益,平民百姓的命,就賤如狗,死了,隻值惡人的幾年牢而已?
這樣的三觀,商紫莎真不敢苟同。
說到底,還是強權社會,何必掩什麼遮羞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