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慮到這個時代糟糕的交通和更加糟糕的醫療水平。
哪怕是高官貴族,出門這麼遠,若身體不行,或者運氣不好也可能是永彆。
所以,需要和家人妻子兒女告彆。
同時還得舉行宴會,和親朋作彆。
特彆是章惇,他還得去和都堂宰執作彆——以後,就得指望這些宰執人物,能在都堂上給他多說好話、多給政策了。
在這個時候,天子身邊的內臣馮景,卻帶著一本本小冊子,出現在他們麵前。
“諸公……”
“此陛下所賜諸公方略……”
章惇等人,連忙麵朝福寧殿方向,再拜接領天子所賜的文書。
他們也不意外。
趙官家們,哪次不賜些陣圖什麼的給大臣?
隻是,接過那小冊子,章惇悄悄看了一眼。
並沒有陣圖——全是文字。
章惇詫異了一聲,就將之收到了袖子裡。
……
司馬光,失望的從自己兒子司馬康手中接過那宮中送來的不許陛見手詔。
依然是老生常談的寬慰——司馬公,國家股肱,朕之師保,宜當將息自身,區區小事,何勞公關愛?
隨手詔而來的,還有天子賜下的一張所謂的預算書。
司馬光看完,歎息一聲。
“三十萬零九千貫……”
“這也是民脂民膏啊!”
但,態度卻已經有所軟化。
雖然他根本不相信,真的隻要花費三十萬貫,更不相信隻要五千禁軍就可以包打交趾。
司馬光知道的。
現在是五千,戰事一起,五萬都打不住。
五萬人,那就是三百萬貫起了!
搞不好一千萬貫都打不住!
去哪裡搞這麼多錢?
最後這些錢,還不是得加在百姓身上?
百姓已經很苦了!
然而,司馬光也明白,此事其實已經木已成舟。
章惇和狄詠的任命都已經下達了。
朝中的決策,也已經定下來。
他是無法改變現狀的。
司馬光之所以,如此鍥而不舍的堅持上書。
甚至拖著病體,不斷請求入對。
其實,就是在以進為退——這是嘉佑老臣的習慣了。
說事情,一般都是先進三步,然後退一步,或者兩步,這樣最後至少能進一步。
萬一運氣好,三步都能一次實現,就更是美哉!
仁廟、英廟,就經常上大臣們的這個當。
所以,司馬光在得知了南方交趾的事情後,他自始至終的訴求其實都隻有一個——應該給交趾人一個自辯的機會!
隻要交趾人服軟就好了。
到時候,浪費的也就是這三十萬貫。
三十萬貫,換一個體麵,很劃算——畢竟,交趾人確實挑釁、入寇在先,若連這個都不做反應,那麼天子和兩宮確實顏麵無存!
何況,這三十萬貫還能讓都堂上少一個新法乾將!
這就更劃算了。
於是,司馬光再次提筆,開始寫上書。
這一次,他寫的很認真,篇幅很長,投入了很大的感情。
隻是,他的身體不太好,所以隻寫了一會,就有些力不從心,無奈何隻能讓其子司馬康代為執筆,他口述而寫。
寫完後,司馬光檢查了兩遍,確認沒有犯忌諱、錯字後,就讓司馬康謄抄了一遍,然後親筆畫押。
做完這個事情後,司馬光就對司馬康道“待明日章惇等出京後,將此上書交到通見司手中!”
司馬康詫異的抬起頭。
司馬光笑了笑,道“為人臣者,須知權變!”
他是倔強不假,但也不是不知變通,一意孤行的人。
何況他從始至終的目的,都不是阻止大軍南下——五千人,花費加起來也就三十萬貫。
而是阻止戰爭,至少是大規模的戰爭!
而司馬光相信,當即天子聖明,必可知曉他的良苦用心。
也必可知道——百姓已苦極!
天子仁聖,必可知百姓疾苦,也必定不忍百姓因一點不毛之地,而受苦受難。
嗯,從今天開始,先把八月份的月票加更40章還完。
然後再還昨天以及前幾天的欠更。
我記得清楚的,昨天是3章,前幾天每天一章,一共4章,加起來七章,儘量爭取在兩個月內,也就是十一月內還清。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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