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5章西夏議和競賽
大宋元佑元年,西夏天儀治平元年,十月辛卯(初七)。
西夏國都,興慶府,皇城內寢。
梁太後懷抱著年幼的小兀卒,坐在帷幕中。
在她麵前的寢殿內,禹藏花麻丶禹藏順安父子,以及嵬名家的幾個實權人物還有幾個大部族的首領,臨襟正坐。
他們手中,都拿著一份謄抄好的,這是三天前從汴京送回來的和約內容。
西夏的權貴們,看著手中的和議條款,臉色不停的變幻。
第一條,沒什麽緊要的,隻是虛應故事。
這第二條,就是在搞笑。
南蠻許青鹽入陝西諸路銷售,作為交換,南蠻的食鹽也當進入大白高國境內銷售。
大白高國的青鹽,乃是以烏池丶白池以及瓜州丶沙洲丶涼州等地的岩鹽構成的,成本低廉,幾乎取之不儘。
價格戰?
大白高國什麽時候怕過價格戰?
太祖立國前後,大白高國的青鹽,就一直行銷南蠻陝西等地,打得南蠻的解鹽根本抬不起頭。
以至於南蠻惱羞成怒,禁絕青鹽進口。
即使如此,隻要開放邊境榷市,青鹽就總能通過走私的方式,橫掃南蠻陝西丶河東等地市場。
所以,這一條在這些權貴眼中,就是在給他們送錢。
掌握著烏池和白池的幾個大貴族,更是眯起了眼睛,流起了口水,仿佛看到了數不清的銅錢與絲帛,源源不斷流入手中。
讓他們大發其財!
就是……
這第三條……
大白高國,需用黃金白銀,去換南蠻的交子。
而且,咱們送去的黃金白銀的純度丶重量,都隻能由南蠻認定!
最讓人不爽的,則是南蠻居然要求,大白高國送去的黃金與白銀,必須用進奉的名義!
而他們給大白高國的交子,則用『賜』的名義。(最終的和議條款,自然是要經過潤色的,而刑恕自然不可能放過在文字上占便宜的機會,所以最終的和議第三條變成了西夏的黃金白銀入宋要稱『進奉』,而大宋交易的交子,則算『賜』,將交易變成了傳統的朝貢形式,其他則如宋遼交子貿易,由西夏方麵,以國書的形式,遣使支用,西夏方麵雖然有使用權,但是,在實際上他們購買的商品,是受到限製的。幾乎隻能購買大宋指定的供應商提供的商品)。
而且,這一條不許談判,不許討論。
這就讓很多人不滿了。
「娘娘,這南蠻欺人太甚!」一個嵬名家的宗王說道:「臣以為,前兩條可以應允。」
「但第三條絕對不行!」
「不然,大白高國國格有損啊。」
一些嵬名家的權貴紛紛點頭:「是啊,是啊……」
「北虜的貿易交子,可以用歲幣發行。」
「為何我大白高國就得給南蠻黃金白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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