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於兩位當事人的糾結,家長們可都挺乾脆的,兩邊很快點頭同意了。
既然雙方家長都有意,接下來便是胡媒婆的場子了。
她先是到蘇阿婆那裡談了有關彩禮的事宜。
現在十裡八村結婚,女方的彩禮一般都在一百五十到二百塊之間,主要還是看男方家庭條件,和女方讓男方家庭的滿意度。
按道理說,這樁喜事,不論是從男方的家庭條件方麵,還是從女方給人的滿意度來說,雙方都一樣沒占。
胡媒婆感歎,真是難得的公平啊!
這門親事本就是蘇阿婆自己設計求來的,她當然對男方哪裡都滿意。
畢竟在她眼皮子地下二、三十年的鄰居了,人品什麼的都心知肚明。
蘇阿婆甚至都想不要彩禮了。
但轉念一想,不要的話,豈不是顯得蘇木太不值錢了。
最後蘇阿婆緊跟時事,要了一百五十元。
三大件她是提都不提,因為蘇木她不配。
不過,她也讓胡媒婆捎帶話,知道陳家過得很艱難,為此,這錢也就是走個過場,待小兩口禮成後,她便雙手奉還這份錢。
不僅如此,她還給蘇木準備了一些嫁妝。
掛紅漆的衣櫃和炕櫃,方桌一張、椅子四把、寫字台一張、飯櫥一個、共三十六條腿,她都給備齊。
除去這些之外,她還給準備了陪嫁金六十六元整,寓意小兩口往後的日子都六六大順。
這個消息不僅是胡媒婆,連陳父和陳母聽到後都驚呆了。
他們陳家何德何能啊,找了這麼個通情達理、且出手闊綽的親家。
對此,陳母也讓胡媒婆傳話過去,說這份錢既然是彩禮,就沒打算收回,如果蘇阿婆不要可以給小兩口,作為他們的私房錢。
陳家雖然窮,但也不能讓過門的媳婦沒了臉。
況且,老二結婚後,他們家也緩了六、七年,也稍微從牙縫裡摳出了一點點,積攢下來。
雖距離一百五十元還是差很多,但好在陳母的哥哥姐姐那裡還能給張羅、張羅,倒也不算太難。
胡媒婆把雙方想說的都相互交代一遍,兩家均是非常滿意。
該說不說的,她做了這麼多年的媒人,還是第一次見到雙方都這麼和諧的家屬呢。
經手這麼多年了,哪一對兒不是相看的時候好好的,一到談彩禮時就臉紅脖子粗。
甚至因為誰家多出一個牙刷或者水杯而大打出手,最後鬨得不歡而散、寥寥收場的。
話說回來,雙方家長對彆的倒是沒有異議,但是對結婚日期有嚴重的要求。
那就是必須快!
就為了這事,陳母晚上早早下工,家都來不及回,直奔隔壁的蘇阿婆家。
兩人都快把黃曆翻爛了,最後,把結婚的正日子,定在了十天後的農曆二月初八。
這天陽曆正好是三月一日,孩子們都開學,這樣酒席方麵也能省出幾桌。
現下家家都好幾個孩子,若是每家大人和孩子都來,婚宴的鋪席錢都收不回來。
因此每家辦酒席選日子時,都有刻意避開孩子們放假的日期。
但陳母隻把正日子選在孩子們上學的日子,頭天席孩子們還是能吃著的。
她覺得有孩子也熱鬨些,還能增添喜氣,家裡再窮她也不想算計這點兒。
況且她小兒子就快要結婚了,還有什麼能比這高興的事。
他一輩子也就這麼一回了,稍微費一點錢也不是不可以。
日子既然定下來,給小兩口做的被褥、和一些必須買的新婚物品也提上了日程。
70年代,每人每年會發放十六尺布票,陳父和陳母這幾年除了給孫子、孫女們做了幾套衣服外,剩下的都攢著呢。
這不正好派上用場了。
陳母想給小兩口多做兩床被褥,再加上兩人登記結婚,國家給補助的布票,做四床綽綽有餘了。
陳母邊縫衣服,邊說著需要棉花的斤數,和一些必須的零零碎碎。
就著一顫、一顫的煤油燈光,陳父拿著一根小鉛筆頭,在孫女不用的本子背麵一筆一劃地記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