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遊之平民劍聖!
斬殺了一個小屁孩,血濺千步並沒有不在意。
因為那小屁孩,也是楓葉盟的,好像根據血濺千步記憶在此之前也在這裡,得罪了一個楓葉盟的,好像是叫什麼——楓葉狂興。
從馬甲上麵就可以看出,這是一個玩家素質很強的公會,沒玩過遊戲的血濺千步也知道,要想發展起來,稱霸的話,隻能是組建公會,找到自己的夥伴闖天下,而不是一個人。
從這一點上,血濺千步稍微考慮了一下,轉而,不再考慮這些,開始了搶怪的行程。
側邊不到十米的距離,看出來是一個高敏捷的戰士,估計以後會轉職刺客,正在有條不紊的斬殺著眼前的狂暴的兔子,後者掉血的速度很是均勻,一看那人就是一個高手的。
看來能操作流暢的人不在少數,頓時間,血濺千步的心裡沒了底,與他能力一樣的人都這麼常見,如果比他反應更快,攻擊更迅速的呢?這可是怎麼辦?
想到這一點,更加堅定了血濺千步玩這款遊戲的念想,並且在這遊戲裡麵出人頭地的想法。
那兔子還有不到一絲的血,血濺千步很顯然不想讓這個怪物在被殺,身影微動,跑起來速度同樣變得迅速,隻是移動速度的事情,不過跑和走是不一樣的,所以兩秒鐘後狂暴的兔子近在眼前,清風劍手持向前一送。
劍尖頓時沒入狂暴的兔子毛發之中,而後,那人也在同時斬下了最後一擊,卻發現被殺了!他斬到的隻是空氣而已!
心驚之後,血濺千步手快速一掃那化為掉落的物品上麵,撿走了什麼,而後血濺千步搶完怪物立刻轉身奔跑,視線掃視一圈,開始尋找另一個怪物,隱隱約約之間血濺千步聽到後麵有人罵道。
“草!搶怪的!”
隨後,又是開始了一個專業搶怪該做的事情,刺出最後一刀,全部化為經驗。
不過因為等級的問題,現在血濺千步得到的經驗十分的少了,每一個10經驗,簡直是整個經驗條的九牛一毛,不過,這些都不重要,血濺千步主要是完成任務的,10搓毛發,很簡單,而且隻是揮出一劍而已,不過因為幸運的問題,導致血濺千步至少要殺死三四個狂暴的兔子才拿到一撮毛發。
到最後,十撮毛發拿到了,他也殺死了接近四五十隻兔子的樣子,哦,不!是搶到了四五十隻的兔子,導致整個清風平原差不多都知道有個搶怪很惡劣的人叫——血濺千步。
“草!又是那個血濺千步!他怎麼不去死呢!”
“馬丹,被搶走了!誰啊!娘蛋的,血濺千步!”
“費他娘蛋的儘了,好不容易打到最後一滴血,竟然被搶了!誰啊!馬丹!血濺千步,彆讓我見到你!!”
“血濺千步!血濺千步!有本事彆搶怪!小鱉孫!”
……
罵血濺千步的很多,差不多都是一些被搶怪的,但那些沒被搶怪的都很詫異,這人乾嘛罵人家血濺千步,有點莫名其妙。
血濺千步似乎有點人氣了,因為他總是欺人,但這些人家血濺千步可是不在意,罵他的那些人隻是罵而已,管他什麼事了,所以他完成了這清風平原的任務就離開了,默默的回到了人滿為患的新手村。
現在新手村還是很多人,整個11111號新手村,估計人數都要到一萬以上了,在之前的幾個號,恐怕也是這個數,轉眼間就到十億的客流量,當然具體的人數,並不是到一萬以上,五千人左右,因為這是承受極限了。
好不容易,血濺千步才擠到村長的麵前。
“村長,村長!你好啊!”
血濺千步有些大喘氣的從遠處喊道,殺怪倒是沒有耗費多少力氣,光是在新手村裡麵走,倒是耗費了很多的力氣。
村長也是累的汗水夾背,他還在給玩家一下委托,都是一些采集一下花草,或者是擊殺什麼狂暴的兔子,收集毛發的任務,血濺千步的清風蛇膽是一個意外。
又是在村長身前排了很長的隊,過了很長時間,血濺千步才等到村長的身前。
“啊,村長!”
村長有些習慣的抬起頭就說到。
“你好,勇士,你是來幫我收集一些草藥的嗎?”
看來這村長是委托任務委托習慣了,一時間沒有意識到,眼前的年輕人是之前領過任務的血濺千步。
直到血濺千步搖了搖頭,村長才看向這位勇士的名字。
“啊!你是那‘血濺千步’,怎麼樣勇士?拿到我的兔子的毛發了嗎?”
絲毫沒有提清風蛇,因為現在血濺千步五級,跟清風蛇持平,他認為他估計是交完這任務才去殺清風蛇的。
“是的,村長。我拿到了,我還拿到了清風蛇膽,我現在就給你嗎?”
血濺千步微微一笑的問道。
“嗯,給我吧……!什麼?!你還有清風蛇膽?你去殺清風蛇了!那個是一個靈活至極的生物,而且有時候還會發動致命一擊。”
“是啊,村長,不過我拿到了,請你過目。”
說著,血濺千步就打開了背包,拿出了十撮的兔子毛發,還有十個清風蛇膽放在了村長的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