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長邱明開口了。
“李小欣酒後駕車、闖紅燈,在撞倒王一夢之後,長達兩個小時的時間沒有撥打120急救電話,也沒有對王一夢進行救助。”
“王一夢多次向李小欣求救,李小欣有義務對王一夢進行求救,但在兩個小時的時間裡,都是鎖上車門在玩手機,沒有對傷者采取任何的救助措施,這種不作為的行為,導致了王一夢最終死亡的嚴重後果。”
“並且李小欣毀掉行車記錄儀,銷毀證據,並且惡意抹黑王一夢,聲稱是王一夢闖紅燈,根據李小欣事後的表現來看,可以認定李小欣故意不救援王一夢,已經構成了不作為的故意殺人罪。”
“李小欣犯下交通肇事罪,故意殺人罪,數罪並罰。”
“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和《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判處李小欣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李小欣的殺人行為致使王一夢喪生,這一行為對王一夢的父母造成了嚴重損害。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李小欣應對王一夢的父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賠償數額為人民幣貳拾萬零叁仟肆佰伍拾叁元整¥303,453元)。這種賠償旨在對王一夢父母因王一夢死亡所遭受的包括但不限於喪葬費用、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各類經濟損失予以補償。”
“本案宣判結束。自本判決送達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被告如對本判決不服,有權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本次庭審已結束,各方當事人及訴訟參與人在閉庭後應遵守庭審紀律有序離開法庭。現在閉庭。”
案件宣判結束。
李小欣死刑!
李小欣聽到這個判決的時候,人都傻了。
不是...真死刑啊?
這就給她判死刑?
李小欣紅著眼睛看了張偉一眼。
都是因為張偉啊!
不僅要讓她賠償這麼多錢,還要讓她死刑!
這都怪張偉!!!
法庭結束了,李小欣被關進了監獄裡。
李小欣有些怒火。
“差評!必須給張偉差評!”
“警察,你們讓我投訴一下張偉!我必須要投訴他!!”李小欣在監獄裡麵大喊大叫。
......
......
這個案子判完了。
張偉很是滿意。
雖然說最後還是敗訴了,但是嚴格來說,他又一次打贏了一場官司。
因為他這次基本上已經完成了客戶的全部訴求。
最後的民事賠償也隻有三十多萬,而且還不用李小欣坐牢太長時間。
沒辦法,李小欣的訴求就是不想坐牢太久,最多隻能坐牢一兩個月。
現在張偉已經完成了客戶的訴訟請求,而且網友們都在誇他。
很快,就有很多網友來到了張偉的律所,來給張偉送錦旗了。
張偉看到這麼多網友來送錦旗,也是笑容滿麵。
“師傅真厲害啊,又打贏了一場官司!還有這麼多人來送錦旗,真的太厲害了,到現在為止,師傅還是沒有收到任何差評!”張飛在一旁感歎道。
果然師傅打官司的能力還是非常出色的。
張飛表示要多和張偉學習。
張飛贏了一場官司也才收到三張錦旗。
可是張偉贏了一場官司,收到了八張錦旗。
還有很多網友都很佩服張偉...
張偉的知名度又打響了!
知名律師張偉!
在網上,已經沒有人質疑張偉打官司的水平了。
甚至有一個網友給張偉的錦旗上麵寫了這樣的幾個字——
【超越法外狂徒】
有一些網友,認為張偉打官司的能力比顧晨還要厲害。
顧晨已經是業內公認的法外狂徒了。
結果現在出來了一個張偉,張偉打官司比顧晨還要厲害!
顧晨做不到的事情,張偉能輕鬆做到。
律所的主任也誇了半天張偉和張飛。
“你們應該多和張偉、張飛這兩人學習,看看你們平時打的官司吧,都有不少人來給你們差評,還有人投訴你們,更有甚者,還有人來律所投訴、鬨事的!”
“你們看看張偉和張飛,尤其是張偉,出道以來這麼多年了,有一個差評嗎?每次都是完成客戶的訴求,客戶從來沒有表達過不滿。”
“尤其是張偉今年打的所有官司,沒有一個客戶來表達不滿!沒有一個客戶來給差評!雖然張偉有時候也敗訴了,可敗訴歸敗訴,有人給過一個差評嗎?有人來質疑過張偉打官司的能力嗎?張偉才是你們以後要學習的目標!”
“而且張偉的對手是誰?張偉的對手可是顧晨!麵對這樣的律師,張偉多次打官司,都能立於不敗之地,沒有任何一個客戶來打過一個電話,沒有任何人表達過不滿!甚至,還有很多客戶來送給張偉錦旗!”
“這才是我們律所的招牌!你們都要好好跟著張偉學著點!”主任說道。
主任才不管張偉接的什麼官司。
隻要能接到官司,能賺錢,不引起客戶的投訴就好了。
彆的重要嗎?
.......
.......
顧晨的律所裡麵。
顧晨剛剛接受完媒體的采訪,帶著薛清清回到了律所。
結果剛回去律所,都沒有坐下來休息,就有人跪在了律所門口。
顧晨說道:“怎麼了?跪在律所門口乾什麼?”
中年女人看到了顧晨,說道:“顧律師,我有個案子想請你幫忙,隻有你能幫忙,其他人我找過了,都說沒有辦法。”
顧晨說道:“進來和我說吧,不用跪著。”
回了律所之後。
薛清清給顧晨和中年女人倒了杯茶。
中年女人叫做黃甜。
黃甜有一個兒子,叫做孫宇軒。
黃甜說道:“顧律師,事情是這樣的,我兒子因為打斷人雙腿,然後一審被判了無期徒刑,我想找律師做減刑辯護,但是一審已經找過了律師,法院這邊沒有支持,還是給我兒子判了無期徒刑...”
顧晨皺眉,“為什麼打斷彆人雙腿?如果情況特彆嚴重,造成對方三級傷殘的話,會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般就算打斷彆人雙腿,也不會被判死刑的。
正常情況下,都是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果情況特彆嚴重的話,也是很難判無期的。
這上來就判無期徒刑,是顧晨沒有想到的。
顧晨說道:“這種情況下,隻要願意進行民事賠償,賠償醫藥費等各項費用,也不可能被判無期的,你們賠償了嗎?”